宁化县检察院开展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宁化县检察院开展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让百姓“食”在放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乎民生福祉,是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重要法定领域之一。2024年以来,宁化县检察院聚焦“小切口”,开展食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为净化网络餐饮消费环境、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贡献检察力量。
聚焦餐饮具消毒
严把食品“入口关”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群众外出就餐的频率在不断增加,面对饭店提供的一次性消毒餐具,群众往往会担忧餐具是否消毒彻底、上面是否残留洗涤剂、是否真的能放心使用等问题……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2024年5月,宁化县检察院围绕餐饮店使用的消毒餐具、一次性碗筷和集中消毒企业资质等情况,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
“你们的生产流程是怎么样的?消毒日期和使用日期怎么没体现?麻烦出示下操作人员的健康证。”走访过程中,检察人员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对辖区多家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企业、餐饮店自行消毒餐饮具进行调查取证,重点查看集中消毒服务企业的生产流程是否符合卫生条件、进行消毒的洗涤剂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生产操作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等内容,并于当日将抽检取样委托三明市检察院进行统一部署检测。
经调查核实,个别餐具配送中心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操作间环境脏乱等问题,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送检的餐具中检测发现2家消毒餐饮具存在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该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组织开展全县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培训会,切实保障集中式消毒餐饮具的洗消质量。对无证、超范围经营的企业依法处置的同时,促成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开展“互联网+”监管模式,实现清洗消毒全流程监控。
截至目前,全县3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已接入在线监管平台,并在餐具回收、清洗区、消毒区等5个重点区域布控了15个在线监控设备。
聚焦外卖行业
为外卖加把“安全锁”
当前网络餐饮平台日趋火热,外卖餐饮凭借其方便、快捷的特点,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然而,外卖餐饮在给人们生活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滋生出诸多安全隐患,外卖食品的卫生和安全成了群众广泛关注的问题。宁化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拓展监督范围,以外卖平台餐饮卫生为小切口,实现从用上“放心碗”到吃上“放心菜”的衔接。
“2024年10月,我们在外卖平台上看到一些‘无堂食外卖’的店铺,经调查发现,这些店铺大部分开设在居民楼、街道小巷等较为偏僻的区域,经营场所较为简陋,狭小的空间导致功能布局不合理,容易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承办检察官张朝忠告诉记者。
“无堂食外卖”指的是可在外卖平台上点单,但实际上非正常开门营业的餐饮商户,这在一定程度上给有关部门的监管造成了难度,进而形成监管盲区。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检察官实地走访多家“无堂食外卖”店,展开调查、收集证据。针对多家外卖平台店铺分别存在厨具(锅)内外油垢厚重、冰箱内食材存放混乱、仓库卫生条件差等各类问题,宁化县检察院向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督促整改。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开展摸排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04人次,检查入网餐饮服务单位52家次,依法对外卖商家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外卖商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安排人员负责跟进,上门复查整改情况。
此外,该院还建议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巡查,督促辖区内外卖商家规范食品经营环境,加强外卖商家“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时公开加工场所卫生状况和餐饮加工制作过程,督促经营者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保护消费者外卖用餐安全。
聚焦散装食品
为放心饮食贴上“标签”
“多亏了检察机关对老百姓食品安全的重视,现在散装食品贴上了标签,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一目了然,消费者能安心选择购买了。”2024年11月,“益心为公”志愿者与检察官在开展公益诉讼整改情况“回头看”时感慨地说。
2024年8月,“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辖区内某超市内售卖的酱菜、熟食等散装食品未标注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不敢放心购买。为消除超市散装食品的安全隐患,收到线索后,宁化县检察院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的方式开展调查核实,发现辖区内2家超市售卖的熟食、干货等散装食品仅标注了食品名称和价格,未在食品容器或外包装等明显位置标注食品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消费者无法了解购买的食品的生产批次、保质期等重要信息,不能确定该商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这既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张朝忠说。针对调查中发现的散装食品问题,该院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督促整改。
在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监督下,同年9月,相关行政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散装食品销售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商超、散装食品经营店进行逐一检查,组织指导31家商超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的销售主体进行现场责令整改,并持续跟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食品安全无小事。宁化县检察院将持续关注民生,积极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为群众放心饮食贡献检察力量。
(本报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邹艳华 吕蕙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