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铸就创新发展的“守护之盾”
近年来,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决策部署,以高质效办好每一起知识产权案件为导向,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护航新罗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全链条保护网
“聚焦制售假冒食品、药品、日化用品等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深挖上下游关联犯罪,强化全链条保护,是我们的工作重点。”新罗区检察院检察官林昇介绍道。
2019年,邱某某在四川一场糖酒会外围,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了6至8件假冒茅台酒,之后又5次购买37件假冒的飞天茅台、国酒定制红茅台等白酒,并通过亲朋好友向他人销售,金额累计达6万余元。2023年被查获时,现场还有未销售的白酒共计278瓶,货值40万余元。
办案中,针对邱某某未经许可的售假行为,承办检察官严格区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后认为,虽然经龙岩市产品质量检验所鉴定,邱某某销售的白酒甲醇含量等均符合标准,但其销售冒用他人注册商标白酒的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新罗区检察院遂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邱某某提起公诉。
2024年2月,邱某某被新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邱某某认罪服法,未提出上诉。
守护知识产权成果
“盗版资源既直接践踏了创作者的知识产权成果,违反《著作权法》的基本精神,更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侵蚀文化产业创新根基。被告人陈某某、杨某某、张某某、刘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视听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2024年4月,新罗区检察院公诉人在庭审现场宣读公诉意见书。
原来,从2016年5月起,陈某某、杨某某共同经营A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租用注册“韩某论坛”,并从境外网站下载韩剧资源进行翻译,在所翻译的韩剧中植入收费广告,再将翻译的韩剧上传至某网盘,供论坛会员等免费下载观看,并授权他人转载。经鉴定,该论坛非法传播韩剧16部669集,均未得到版权方授权。陈某某、杨某某共同非法获利21万余元。
2017年3月,杨某某与张某某、刘某某共同成立B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租用注册“幻某论坛”,以同样方式将下载的韩国综艺节目和短剧资源进行翻译,之后上传到论坛中。经查证,该论坛非法传播韩国综艺节目18部614集。杨某某、张某某、刘某某共同非法获利23万余元。
无独有偶,该院同期办理的另外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案中,被告人张某远与姚某琴于2022年合作成立“精选联盟”,从广州白云、花都等地大量购进含假冒注册商标的女包,并通过某直播平台雇请被告人申某某直播带货、被告人刘某某协助销售,涉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总订单1.2万多件,销售金额累计345万余元。
在这些案件的办理中,新罗区检察院注重追赃挽损,一方面充分听取权利人意见,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另一方面将“被告人是否积极赔偿并获得权利人谅解”作为重要量刑建议情节予以考量,以最大限度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为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案件承办人在出庭支持公诉的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公开听庭评议。在庭审过程中,结合案情深入阐释相应的法律条款,将庭审现场转化为生动的法治课堂,不仅实现了司法审判与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融合,更通过代表、委员的桥梁作用传递法治声音。
共建检企“连心桥”
“这个检察联络站真不赖,有什么经营上的法律问题要咨询的可以随时交流,真是太贴心了。”新罗区某企业家感慨地说道。
新罗区检察院主动延伸服务民企触角,搭台“坐诊”,在企业较为集中的未来城企业服务中心及区工商联设立“护航民企检助理——检察联络站”,面对面提供检察服务,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真正做好助力企业发展的“后半篇文章”。此外,该院还主动“上门”,常态化开展挂钩企业服务工作,定期走访,检企协同配合满足企业法律服务需求。
2024年以来,该院共走访企业18家,帮助解决各类问题26个,实现司法服务从“坐堂问诊”向“把脉开方”转型升级,增强企业法治意识,提升发展信心,助推新罗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邓炳秀 肖敏 蓝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