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实事擦亮“幸福底色”
武平县检察院砥砺探索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五周年回眸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8日讯 2017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施行,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至今已全面实施五周年。五年来,武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砥砺探索、奋楫笃行,逐步拓展多领域监督、多元化保护、多联动机制。
多领域公益保护监督
五年来,武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从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定领域不断扩展,涉及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安全、妇女和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新领域,做好民生保障,增进民生福祉。
武平是全国林改第一县,武平县检察院坚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五年来共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0件,督促转运、处置危险固体废物476.79吨;督促恢复被破坏的耕地、林地和矿山54.83亩;办理涉危害野生动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联合相关单位深入现场为全县1200多株古树进行“全面体检”,并制定实施相应的“治疗方案”,为每一棵古树的安全健康生长提供良好的环境。
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对监狱内服刑人员违规领取低保金的现象,督促行政机关和各乡镇收回违规领取的低保金1.6万余元;对3家房地产公司和1家汽配公司长期拖欠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的现象,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追回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共计916.7万余元。
多元化公益保护实践
民以食为天。五年来,武平县检察院共办理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7件,要求在市场销售有毒、有害或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7个违法者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缴纳10倍的惩罚性赔偿金;督促行政机关严格监管外卖平台和商家,对11家违规经营的商家作出罚款、责令整改或下架等处罚;督促行政机关对全县饮用水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检查、整改,保障全县27万多人喝上安全水。
为有效保障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武平县检察院深入全县各地摸排道路减速坎、窨井盖和消防通道等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排查并整治道路安全隐患100多处,更换破损减速坎380多米,拔除裸露膨胀螺栓3000多枚,修复破损窨井盖45个,对城区所有居民住宅区和商场开展消防通道安全检查,消除城区消防安全隐患50多处。
红色文化遗产和烈士纪念设施是人们近距离感受、学习、传承红色精神的重要场所,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武平县检察院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全县范围内的文物、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排查、整改——对存在问题的26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新建和改扩建烈士墓集中安葬点8个,将229座散葬烈士墓迁入集中安葬点,守护了武平革命老区的红色根脉。
同时,武平县检察院践行多元化的公益诉讼保护机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3份,提起公益诉讼12件,召开磋商会6场,举行圆桌会议1次。与县政府共同制定《武平县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实施办法》,与县监委签订《关于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增强监督合力,保障公益诉讼各项工作更加顺利地开展。2021年以来,扎实践行公益诉讼“回头看”机制,跟进监督案件58件,做到“一案一回头”,确保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