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法院保障“舌尖安全”
2017-01-03 09:18:22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3日讯 近日,明溪法院公开审理魏某、王某销售假药案,依法判处魏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王某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近年来,明溪法院多措并举助力创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依法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院、食品监督部门协作,对涉嫌食品犯罪案件提前介入、联合侦办、查扣处置等,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利用官网、微信、微博等平台发布食品犯罪典型案例20个,实现警示教育,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 □张平 于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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