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检察院快速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
2016-07-04 10:40:43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4日讯 日前,永泰县检察院首次采用刑拘直诉的做法,在7天时间内,快速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
2014年10月14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酒后驾驶摩托车往永泰县城峰镇汤洋村方向行驶时,与对面方向行驶的一辆水泥罐车发生碰撞,造成其自身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事故发生后,未能主动到案自首。经警方上网追逃,于2016年5月29日在武夷山市一招待所内被抓获归案。
为缩短办案时限,经“公检法”三家协调,采取“刑拘直诉”方式将侦、诉、审控制在7日内完成。即对犯罪嫌疑人不适用逮捕措施,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提升审查效率,快速向县法院起诉,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永泰县法院受案翌日即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审理该案,当庭判处陈某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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