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督促落实食药品领域诚信健康发展
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督促落实食药品领域诚信健康发展——
用机制,守护舌尖安全!
今年以来,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积极开展督促落实食药品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以“数据引擎”注能,全面提优行政检察专项监督质效,助推市场主体诚信健康发展。
“数据引擎”注能
激活专项监督内生动力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检察机关瞄准关键领域,以数字检察破解食药品领域严重失信难题,督促相关部门形成工作闭环,回应群众新期待。”近日,城厢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少雄深有感触地说。
该院充分运用大数据,突破传统监督的时域限制,提供内生动力和技术支撑。加强数据归集,通过查询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并与法院、行政机关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等方式,全面汇集企业登记信息及各类涉食药品领域案件数据,为大数据法律监督注入源头活水。
同时,城厢区检察院通过对各类平台数据进行比对,排查出类案线索17条,后将该17条线索分配专业办案团队进行人工核查,锁定3条案件线索并予以办理。针对4名食品生产经营者因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却尚未被列入食品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的问题,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将上述食品生产经营者列入食品严重失信“黑名单”并公示,对其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依法监管和惩戒。截至目前,其中3人已被依法列入食品严重失信“黑名单”并进行公示。
以“我管”促“多管”
专项监督活动提质增效
2022年12月,被告人覃某、韦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经调查发现,覃某、韦某被判处刑罚后,尚未被落实食品安全行业从业禁止管理,亦尚未被认定为食品严重失信“黑名单”对象并进行公示。
今年4月,依据有关规定,城厢区检察院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并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将食品生产经营者覃某、韦某列入食品严重失信“黑名单”并进行公示,对其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依法进行监管和惩戒。目前,覃某、韦某已被纳入食品严重失信“黑名单”。
这是城厢区检察院聚焦食药品领域严重失信问题的一个缩影。据悉,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建议的接受度、可操作性,该院邀请法院、公安及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以及辖区相关企业召开座谈会,对食品安全生产以及由市场监管部门履行行政处罚职责等问题,并作充分研讨。
同时,针对区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的没有执法权问题,该院争取市检察院支持,通过市级检察机关与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沟通联络,明确了检察机关同级移送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报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处罚,从而畅通案件衔接路径。
建立长效机制
规范市场经营管理秩序
近日,城厢区检察院在莆田市绶溪公园举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通过“面对面、一对一、例对例”方式,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据悉,该院依托检察官企业、乡村、社区驿站,打造“专项监督+巡回预防”的宣传模式,组织行政检察部门干警会同其他检察部门干警、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向相关企业和广大群众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生产及食品药品安全的常识,进一步增强企业及群众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性。
检察机关建章立制,营造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营商环境。对内,该院加强检察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建立线索移送、案件会商等机制一体推进,让数据、线索真正转化为办案成果;对外,该院加强信息共享和支持协作,与法院、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定期通过联席会议、案件通报等形式,加强食药品领域案件数据互换和联合监督,研讨食药品领域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凝聚护航发展合力。
“我们还成立以分管领导为主任检察官的办案团队,通过协调相关部门履职、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力争以高效精准的检察监督,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林少雄说。
(本报记者 陈静 通讯员 林延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