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审理一起“村医卖假药”案

2025-03-20 10:20:24 来源: 福建法治报

本报讯 近日,浦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销售假药案件,邀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辖区内药品经销商等 60 余人旁听庭审。

被告人黄某是浦城县某村卫生所负责人,为谋取非法利益,2023年5月17日,在明知王某(另案处理)出售的“高效风湿定胶囊”无合法有效来历证明的情况下,仍通过微信从王某处购买上述药品60盒,共花费960元,随后将该药品放置于该村卫生所,以30元/盒的价格进行销售。

2024年1月17日,民警对该村卫生所进行检查,当场扣押“高效风湿定胶囊”3盒,经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黄某销售的“高效风湿定胶囊”系假药。经查,黄某已售该药品57盒,销售金额达1710元,违法所得798元。案发后,黄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退还全部违法所得。

庭审中,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黄某进行了质证,并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案将择期宣判。

法官表示,药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销售假药行为不仅威胁个体生命安全,更破坏医疗秩序、危害公共卫生,社会危害性极大。我国刑法对药品安全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根据相关规定,销售假药罪属行为犯,即便未造成实际危害,销售行为本身即构成犯罪;若致人死亡等特别严重后果,最高可判处死刑。本案中,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已造成57盒假药流入市场,其潜在危害不容小觑。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张霞 章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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