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检察机关立足职能守护古树名木
南平市检察机关立足职能守护古树名木——
留住绿色记忆
南平地处福建北部,自然环境优越,古树名木资源丰富,现已有17片古树群获评“福建最美”,为全省最多。一直以来,古树名木作为南平的自然文脉和历史路标,散落在全市的各个角落,南平市检察机关为守护好这些“绿色宝藏”,立足检察职能,多措并举推进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工作,以检察履职讲好古树名木保护的生动故事。
织密“防护网” 让古树“老有所管”
“欲问古树年几何,树阅行人已千年。”古树名木是一座城市的“绿色记忆”,记录着时代的变迁,是大自然留下的珍贵遗产。
2021年初,延平区、政和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部分古树存在树根土壤流失、树身钉挂异物、保护范围内存在违建物等问题,严重影响古树的生长环境。
为了不让这些“绿色记忆”从时代中消失,2021年8月,南平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保护古树名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全市的古树名木保护情况进行全面“大体检”。
“政和县内古树资源丰富,如‘东平楠木林’‘千手观音’等古树是我县的生态旅游名片,保护古树名木意义深远。”政和县检察院干警表示,专项监督活动开展后,该院对相关行政单位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监督,并召开保护古树名木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议,形成以“我管”促“都管”的工作合力。
据悉,为全面了解辖区内古树名木数量及保护现状,南平市检察机关依托“林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开展野外实地调查,摸排未记载的古树资源。同时,加强对破坏古树名木资源的刑事犯罪活动和督促行政部门对古树名木履行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件监督力度,并通过与多部门联动形成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合力。
此外,南平市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圆桌会议、公开听证和公开宣告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保护古树名木监督职责,并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加强办案社会效果,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良好法治效果。
截至目前,已向市县绿化办、相关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96份,促成责任单位对古树名木进行治理、复壮,已整改古树名木保护问题207处。
探索“检察+” 让古树“老有所养”
古树名木作为自然和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丰富的历史、生态和文化价值。如何根据这些具有价值的“绿色古董”制定有效保护方案?为此,南平检察采取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为古树们上“保险”。
“古树名木随时面临着台风、雷击、病虫害等各类风险,我们通过‘检察+行政+保险’保护机制,提高古树名木遇险救治效率。”延平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该院出台《延平区古树名木救治保险试点方案》,为辖区树龄100年以上的5091株古树名木投保总额4000余万元的林木综合险,让古树名木“老有所保”。
而在建瓯市小桥镇大村歧头自然村景观林内,坐落着面积65亩百年古树群落,珍稀楠木、红豆杉等在此安家落户。2022年2月,建瓯市检察院与林业局、小桥镇大村签订古树认养协议,主动认养这里的古树群。该院干警表示:“希望通过认养古树群,以‘监护人’的身份主动参与古树群护绿工作。”
这是南平市检察机关建立“检察+行政+认养”机制保护古树名木的一个缩影。
除此之外,为了保护古树名木能永续成长,南平检察还主动探索升级“检察+”机制。2023年7月,顺昌县检察院联合县林业局采用“人大代表+检察官”双随机执法模式,对县内多个乡镇的古树名木保护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其中位于谟武村河边的一株500年以上的樟木,经过实施防腐、防雷、修补树洞、修剪枯枝等复壮手段,生长旺盛。
“检察机关促进各部门对保护古树名木形成监管合力,能让古树名木得到更有效、更专业的保护。”顺昌县人大代表陈秀丽称赞道。
保护古树名木,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如今,南平的古树名木焕发出勃勃生机,成为绿色发展的“新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