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兰回归大自然

2025-03-06 09:54:05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6日讯 春风拂过山野,曾被盗挖的兰花,如今已重新扎根土壤,在微风中摇曳。近日,永安检察院检察官再次走进山林,对一起盗挖兰花案件中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回头看”,实地查看被盗挖兰花的回植情况及生长态势。此次回访不仅是对公益诉讼成效的检验,更是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持续关注与责任担当。

此前,刘某等人为了谋取利益,在明知寒兰、金线兰系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情况下,在永安市小梅溪自然村的一处山场内无证盗挖寒兰、金线兰920株,被林业部门当场查获。经鉴定,查获的寒兰、金线兰均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二级保护植物。

案件移送永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案件中,承办检察官发现大量野生兰花遭到非法盗挖,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让兰花重新“回归”自然,永安市检察院邀请检察公益诉讼技术官对涉案兰花回植条件进行“把脉问诊”,并出具生态修复方案,为受损生态环境“开方疗伤”;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对刘某等人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依法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刘某等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确保被盗挖兰花得到妥善回植。

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刘某等人自愿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并将生态修复费用1.8万余元提存至永安市公证处账户,专项用于野生兰花的生态修复,以弥补自己的过错。

如今,900多株兰花顺利回到自然的怀抱。

此次回访中,检察官深入山林,仔细查看每一株回植兰花的生长情况。经过一段时间的恢复,大部分兰花已重新扎根,部分植株甚至长出新芽,展现出顽强的生命力。检察官们还与林业专家进行了交流,详细了解兰花的后续养护措施,确保其能够健康生长。

紧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题,永安市检察院还联合林业局等多部门在兰花回植现场设立生物多样性公益保护实践基地,以案警示、教育大众,传递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理念,凝聚全社会共护共建绿水青山的共识。

(本报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吴海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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