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检察机关努力践行司法为民书写“检察担当”
检之所行 点滴为民
——三明市检察机关努力践行司法为民书写“检察担当”
运用“人大+检察”模式,开展公共餐饮具卫生安全专项监督,餐饮具消毒合格率大幅提升,到餐饮店消费的老百姓更放心了。
创新生态检察监督机制,督促某企业投资2000余万整治废气污染,并推动周边企业主动整治生产排污问题,居住在周边的居民露出笑容。
春季队伍集中整训活动走过第25个年头,三明市检察机关正不断书写着崭新的三明检察工作篇章……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2024年来,三明市检察机关主动融入省委“三争”行动和市委推动“四领一促”工作部署,做深做实“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案件”,用心用情书写检察为民答卷,服务保障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
一体推进 服务经济发展行稳致远
“本案犯罪活动时间长、销售范围广、犯罪数额巨大、受害农户几乎遍及全国各地……”当宁化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陈欣主动提前介入一起制售伪劣农药犯罪时,不禁陷入思考,“作为近10年来宁化最大的销售伪劣农药团伙,如何发挥检察职能,实现全链条打击并净化市场环境呢?”
为此,该院准确把握定性和构罪标准,精准认定犯罪数额,就伪劣农药认定、犯罪数额、全链条打击等问题向侦查机关提出进一步侦查建议,并在办理同案人张某杰案件期间,通过引导侦查固定证据,依法追捕追诉被告人丁某、张某平到案,跨区域捣毁大批量售假源头和网络售假窝点,全力保障农资安全。
检察官出庭公诉
2024年1月21日,宁化县检察院对被告人张某杰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向宁化县法院提起公诉。同年4月,宁化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最高法、最高检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过程。
在强有力的证据之下,宁化县法院以被告人张某平、丁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二被告人提出上诉,同年7月,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2024年来,三明市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行动部署,创新服务举措,结合“麒麟”系列品牌建设,组建“麒麟护企”团队,每月到一个县(市、区)开展巡回活动,助力“一县一特色”产业发展。在三明中关村科技园设立三明法务区检察中心,在33家重点民营企业挂牌“检察联络点”,研发“明检护企”微信小程序,制作“法治大礼包”,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召开“麒麟护企”新闻发布会
2024年11月,三明市检察院《推行“三个前移”彰显“检察护企”实效》案例入选我省政府部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典型经验做法,这是三明市检察院打造“麒麟护企”品牌的生动成效。不仅如此,三元区检察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三明某公司高管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为企业挽回损失55万元的案例入选省检察院优秀案例。明溪县检察院办理的柯某某侵犯著作权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既要服务前移,更要谋划前移、履职前移。三明市检察机关强化专项监督,用好法律监督与执法监督、法治督查贯通衔接机制,对全市7个领域1123件涉企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评查,形成专项报告呈报市委政法委,针对执法不规范案件制发检察建议,合力整治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常态化开展涉企刑事“挂案”专项监督,动态掌握办理进度,监督公安机关侦查。加大涉企民事审判、执行监督力度,共提出检察建议120件,涉及金额749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