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探索完善轻微刑事犯罪治理体系

2024-11-13 16:25:05 来源: 福建法治报

从“治罪”走向“治理”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探索完善轻微刑事犯罪治理体系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刑事犯罪发生深刻的结构性改变。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453件,其中,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八类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占比为1.6%,法定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拘役的轻微刑事犯罪占比70.5%,犯罪态势与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呈现出明显的轻、重分层特征,轻罪治理已然是一个时代课题。

法者,治之端也。相较2023年同期,今年晋安区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数同比降幅39%,直接反映出该院在打击犯罪和构建轻微刑事犯罪治理体系的工作成效。近年来,晋安区检察院坚持“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围绕理念转变、程序分流、政法协同、简案快办、纠纷化解、非羁押诉讼、监督制约、调查研究、协助机制等九大板块,走出了一条颇具晋安特色的轻微刑事犯罪治理体系实践之路。

尝试

凝聚办案共识 集约办案资源

2023年8月,由晋安区人民检察院适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诉的12起轻微刑事犯罪,在福州市执法办案中心速裁法庭集中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与罪名,简明扼要地进行示证,发表公诉意见,审判员结合案件事实与被告人认罪态度,简化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等环节,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并当庭宣判。12起案件庭审仅用时2个小时,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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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发挥‘关口’作用,对速裁程序案件的适用范围进行把关,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启动速裁程序,集中受理、集中起诉、集中开庭,极大缩短了办案周期。”晋安区检察院检察官林怀德介绍道。

此次集中速裁,是晋安区检察院践行轻刑快办的一次有益尝试。

当前,案多人少一直是困扰基层检察院的老大难问题之一,这在晋安区检察院同样存在。在此次集中速裁前,晋安区检察院便在内部明确繁简案件标准,规范精准分流,开展“繁简分流”工作。对外,该院通过与晋安区人民法院会签《关于加强沟通交流机制备忘录》,召开晋安区“大三长”联席会议,并会签《关于加强公检法工作交流会商的若干意见》等良性互动,凝聚构建晋安特色轻微刑事犯罪治理体系的共识。

在此基础上,晋安区检察院分析办案数据,以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占比最大的醉驾案件为切入点,探索“一体式、一站式”办案,会同晋安区法院、晋安公安分局实体化入驻福州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进一步完善办案流程、规范证据标准指引、全流程保障当事人权利等方面,开启了对轻刑快办机制深耕细作的探索之路,亦拉开了该院全面探索轻微刑事犯罪治理体系的序幕。截至目前,该院已探索适用“三集中”简案快办模式,办理轻微刑事犯罪案件13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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