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清流:法官上门调解借款纠纷

2024-11-12 10:30:38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2日讯 “法官,没想到你们能来我家里进行调解,真是太感谢了!”近日,清流县人民法院嵩溪法庭主动延伸司法触角,联合司法所通过上门调解的方式,妥善化解一起因借款引发的纠纷案件。

李某与黄某系多年朋友。2021年,黄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李某借款3万元。借款到期后,黄某仅偿还了1万元,此后便以各种理由推脱。李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诉至嵩溪法庭,要求黄某偿还剩余借款及利息。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黄某均未果,遂联系当地司法所及村委会了解情况,得知黄某以务农为生,白天忙于农活。为了方便当事人,秉承着司法为民的态度,承办法官决定上门调解。

在当地村委会的协助下,承办法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同赶往黄某家中,终于等到了干完农活回家的黄某。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别从法理、情理出发,向黄某讲明利害关系,释明不还款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并以朋友关系为切入口,力求促成案件调解。

经过耐心劝解,黄某与李某达成调解协议,承诺分批偿还剩余欠款。

至此,本案得以圆满化解。

(本报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蒲怡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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