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检察院办理当地首起认购海洋碳汇替代修复生态环境刑事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5日讯 日前,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的过程中,首次运用“平潭岚碳”小程序,创新性地引导涉案人员自愿购买海洋碳汇进行替代性生态修复。
据介绍,2023年8月,游某在明知红珊瑚系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情况下,仍通过微信以8000元的价格向高某(已判决)购买了一株红珊瑚原料,并加工成鼓状珠子和手串交由他人进行销售。至案发时,已售出两颗鼓状珠子,销售金额达1800元。经鉴定,涉案红珊瑚制品系珊瑚纲软珊瑚目红珊瑚科物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价值71200元。
办案检察官审查认为,游某主动到侦查机关配合调查,追回并上交红珊瑚手串,退缴违法所得1800元,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且犯罪情节轻微,于是在审查起诉阶段组织召开听证会,就是否对游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听取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和侦查人员意见。同时,针对涉案红珊瑚已加工成制品无法恢复原状的情况,引导游某通过购买碳汇的方式进行替代修复。
听证会前,游某签署了《生态修复承诺书》,并在听证会后,通过“平潭岚碳”碳汇小程序购买了50吨的二氧化碳当量的“平潭岚碳”碳汇生态产品,用于抵消等价值的二氧化碳排放,实现碳汇替代性补偿生态。
鉴于游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赃、认购碳汇进行生态修复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且犯罪情节轻微,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均同意检察机关对游某的处理意见。“我们依法对游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拟制发《检察意见书》移送相关行政机关对游某进行行政处罚,避免出现‘不刑不罚’的情况,确保司法执法公正。”办案检察官陈为闽说。
据悉,该案不仅是平潭综合实验区“平潭岚碳”小程序平台上线后的首笔生态司法碳汇交易,也是实验区首起通过认购海洋碳汇(蓝碳)替代修复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
(记者 陈菁 通讯员 岚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