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鉴往知来再启新征程

2024-10-30 15:23:26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30日讯 翻开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的时光影像时,一张泛黄的80年代末90年代初全院检察干警拍摄的集体合影映入视线。

照片中,那高高耸立着的几棵白杨和极其简朴的办公场所将思绪带入那个年代,仿佛看见那些身着“84式”检察服装的面孔在严肃讨论、互相争辩、欢声笑语、家长里短……

跟随涵江检察院的老照片、老物件,一起感受传承与发展的故事。

检察干警在木兰溪流域(涵江段)向当地群众深入开展生态保护法治宣传

栉风沐雨砥砺行

1984年10月18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大潮,涵江检察院诞生在莆田这块热土上。

成立之初,涵江检察院条件艰苦。“那时候办案靠着‘老三件’——一支笔、一叠纸、一本讯问笔录,所有证据材料都要靠一双手去写,外出不能坐班车的地方就骑自行车去,不能骑自行车的地方就用脚走着去,把脚当轮子。”退休21年的检察干警郑玉贞回忆道。

那尘土飞扬的石子路留在每一个人的记忆里。退休22年的检察干警王秋元说:“犹记得那年,我和同事为调查一起案件,冒着风雨,徒步走了1个小时才到证人家里,经过耐心细致沟通取得案件关键证据。当时被雨水浸湿的鞋裤还是在证人家中烤干的。”

1997年,被涵江区委政法委、综治委授予先进集体;2003年,被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先进集体;2008年,被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从1984年到2024年,涵江检察院从试点探索到有序推进,走出一条从无到有的发展道路,丰富和拓展检察机关职能,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积极作用。

春华秋实满庭芳

2008年12月25日,涵江检察院原反贪局教导员侯国城在加班回家途中遭遇车祸,因公殉职,紧随其身的只有两件“遗物”——紧贴在身上缓解疼痛的膏药以及护腰带。

从检12年,侯国城共查办贪污贿赂案61件7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他用清廉如水、爱检敬业诠释着对祖国和人民的无限忠诚,传承着共产党人的红色理想和坚定信念。2010年,侯国城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检察官”。

老一辈涵检人甘于奉献、埋头苦干,开启了一段辉煌历程。新一代“涵检人”薪火相传。

40年来的常抓不懈、团结一心,涵江区检察院获得诸多荣誉,每一项荣誉的背后,凝聚着的是一代代涵检人的艰辛和心血。“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姚舟、全国个人一等功获得者骆志峰等一批批先进典型接续涌现,“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十佳论辩手”“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业务能手”“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全省检察业务专家”等高层次人才层出不穷。

一枚枚奖牌、一项项荣誉,是责任,更是动力,推动着涵江检察院潮头放歌,乘风破浪。

守正创新正当时

“检察院建立初期,经常遇到调卷难、调查核实难、出席再审法庭难等问题。后来,在各级党委、人大的支持下,各方越来越理解、支持检察机关的工作。”涵江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志军介绍说,2002年,该院开展打击食品药品和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铁拳行动”,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取得良好成效。

得益于有利的外部环境,近年来,涵江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频频推出一系列“大动作”。

聚焦区域创新联动引领。该院与妇联等部门建立侨乡儿童保护协作机制,创建“未”爱搭“侨”品牌,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让家庭教育回归育人本位。

“检护青绿”绘就生态文明新画卷。该院依托“河长+检察长”衔接机制,联合各部门在木兰溪入海口设立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和“守护木兰溪”生态司法协作联络办公室,统筹推进木兰溪流域综合治理。

“数字赋能”助推法律监督新效能。涵江检察院不断强化数字发现、数字运用、数字集成组合理念,注重构建智能监督模型,以个案为“小切口”研发“毒品犯罪洗钱线索法律监督模型”,辅助排查洗钱犯罪线索,监督侦查机关立案、追赃。

初心不改,使命昭然。在新征程上,涵江检察院将持续坚持司法为民,凝聚奋进合力,在法治的道路上砥砺前行。

(本报记者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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