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人民检察院:那些老照片定格的不变初心
几张老照片,定格检察官的脚踏实地;几份老物件,见证检察院的沧桑巨变。自1955年3月成立以来,宁化县人民检察院已走过69年。流逝的是岁月,留下的是真心,一代代宁化检察人铁肩担道、步履铿锵,忠诚履职、破浪前行。翻看宁化县人民检察院的老照片,一起探寻那些年的检察人和检察故事。
1997年,宁化县检察院控申科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
跋山涉水
庭审开到田间院坝
“综上所述,被告人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构成盗窃罪。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打击刑事犯罪……”1989年7月,身着绿军装、肩戴红肩章、头戴配有鲜红国徽的大盖帽,时任宁化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的曾念煌站在公诉席前,铿锵有力地宣读起诉书。
新中国成立至今,检察制服经历三次重大演变,从无固定着装到军装式,从军装式再到西装式制服,变的是制服款式,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
2013年3月,穿着冬季西服式检察服的检察官王锦水和宁化法院法官过河、爬过山,背着开庭需要用到的文书材料和日常生活用品,到班车不通、当事人腿脚不便的村里。简单就地取材,将两张简易木桌、几个红色塑料凳摆放整齐,并在自建房门前挂上国徽后,一起涉嫌失火罪的简易庭审现场便布置完成。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村民纷纷感慨:“今天这个事情是粗心大意的典型,今天检察官来村里开庭,对增强我们的法治意识很有帮助。”“真是学到了,听了庭审之后,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今后我会注意打火机的使用。”
带案下乡现场开庭,是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为民服务的司法举措,更是用行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责任担当。近年来,宁化县检察院在田间地头现场开庭20余场次,既控诉了犯罪,又教育警示了现场群众,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治效果。
送法下乡
法入民心纾困解忧
头尾一拉,横幅被绑在树上,桌椅一摆,赶圩天送法下乡。人来人往间,宁化县检察院保留着几十年来最简单纯粹的传统,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2017年5月,张晓华等检察官前往石壁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村民张大娘向张晓华倾诉自己的烦恼。
原来,7年前,张大娘在去卖菜的路上被汽车撞伤住院,前后共花费医疗费、护理费等5200元,肇事者支付1600元后就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张大娘一家多次上门追讨,肇事者总是避而不见。迫于无奈,张大娘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肇事者赔偿剩余医疗费3600元,却迟迟没有下文。
了解情况后,张晓华现场指导张大娘申请民事执行监督,并立即对该案进行核实。在查明肇事者确有履行能力的情况后,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监督执行到位。
不到一个月,拿到赔偿款的张大娘到宁化县检察院找到张晓华,激动地说:“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以为这钱要打水漂了,没想到你一个月就帮我要回来了,真是太感谢你了。”
3600元虽不多,但对张晓华来说,它象征着社会的正气。从实习期选择检察院,到毕业跨专业考至检察院,张晓华始终坚守着有所作为的初心,“作为民事行政检察官,要在办案的同时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度。”
如今,普法宣传队伍不仅增添了许多新鲜血液,宣传方式也推陈出新,普法宣传迈进互联网时代,宁化县检察院已初步形成以案释法为内容,以短视频、图文相结合为主要传播形式的普法宣传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