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库区精神”薪火传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5日讯 薪火相传,赓续前行。古田人的“库区精神”犹如一颗不灭的火种,闪耀着舍己为公的奉献精神与“滴水穿石”的苦干精神。
在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库区精神”在一代又一代的检察干警心中熊熊燃烧,深深融入古田检察的血脉之中,涌现出一批批令人敬仰的先进模范。他们之中,有因公殉职的原反贪局副局长何子卯、有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个人一等功”殊荣的原副检察长刘望前、有获评“全国模范检察官”的副检察长吴传忠……
2002年7月,古田县检察院干警上街接待来访群众
忆过往
成绩是一步一个脚印奋斗出来的
翻开《古田县检察志》,第二页便是1994年时任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宁德分院检察长忻少祥的题词:“古田检察业绩在目,继续努力再创辉煌”。
成绩,是一步一个脚印奋斗出来的。
“1996年开展‘严打’行动时,我们10个人挤在一间办公室,一年到头几乎都在加班。夏天时,风扇不能开太大,担心案卷被吹飞,每人只好盛一盆凉水放在脚下降温。”该院党组成员郑晟劲回忆道,“那时没有公车,我们调查取证只能坐班车前往,有一次班车无法抵达目的地,我们步行3个多小时才到达。”
以前,虽然物质条件匮乏,但古田检察人遇到困难与挑战,总能展现出不屈不挠的苦干精神。
2007年6月27日,时任古田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的何子卯在出差办案途中,不幸遭遇交通事故身受重伤,经全力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38岁。在反贪局的10余年间,何子卯主办、参办贪污贿赂案件161件236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无一错案,先后被授予“办案能手”“优秀侦查员”“宁德市十佳检察干警”等荣誉称号。
“当时我在起诉科工作,与何子卯有工作业务交集。”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林景瑜惋惜地说,“在工作上,他总能克服‘两反’案件难发现、难突破、难成案的挑战,从他移交的卷宗里可以发现,他是以‘求极致’的标准要求自己办理好每一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