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秀琴:让法援暖风吹进万家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7日讯 “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努力让每个困难群众都能打得起官司,让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大田县司法局法制科科长苏秀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后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她从业16年来的真实写照。
多年来,苏秀琴始终勤思善学、公正严谨,为群众、为政府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先后获得“三明市2011-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苏秀琴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
成为农民工最坚实的“靠山”
2008年底,苏秀琴通过公务员考试,成为大田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员。工作中,她戴着眼镜,留着短发,穿着职业套装,利落的打扮让每位带着焦虑前来求助的农民工真切感受到了法援工作人员的亲和力。
2015年9月,在某建筑公司从事外墙装修工作的湖南籍农民工陈某,工作时不慎从三楼摔下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治疗结束后,陈某已无余钱支撑后续康复治疗,走投无路的他拨打了法律援助中心“12348”热线,询问如何拿到工伤赔偿。
了解情况后,苏秀琴第一时间帮忙联系大田县人社局,让陈某带上住院资料,到三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等级鉴定,并告知陈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工伤赔偿。在苏秀琴的多方协作推动下,陈某不仅获得了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还拿到了10万余元工伤赔偿款。
拿到工伤赔偿款当天,陈某再次拨通“12348”热线,为苏秀琴沟通协调、不厌其烦地帮助其表达真挚感谢。
“做好法援工作,我们要将心比心,了解前因后果;帮助农民工,我们同样要推己及人,站在他们的角度看待问题,问清他们的难处,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援助,为困难群众撑起一片蓝天。”苏秀琴如是说。
从事法律援助的10年间,苏秀琴情系困难群体,用最朴实、最真诚的情感对待每一起农民工法律诉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898件,受援人达2113人次,挽回经济损失8000万余元,使法律援助成为农民工最坚实的“靠山”。
让法援知识“飞”入群众家中
法治宣传是群众了解法律的重要途径。苏秀琴发现大田辖区的法律援助覆盖面只占到10%左右,如何让法援知识“飞”入每一户有需求的群众家中?对此,苏秀琴经过前期充分调研,翻阅文献资料,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写调查报告《拓展法律援助宣传途径,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在《中国法律援助》《三明法学会》、三明市司法局网站刊登,以服务实效促宣传。
理论有了支撑,普法才有了方向。为此,苏秀琴参与法治宣传单设计,根据普法对象的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行业和不同教育程度分门别类,分类指导,确定不同的普法内容,制定有针对性的普法菜单——
根据青少年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成长烦恼,定制“对校园暴力说不”“女生的自我保护”“守法学法 远离犯罪”等课题订单,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爱国主义教育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农民工群体在工作中遇到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欠薪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制作《劳动法》《安全生产法》《法律援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根据群众在生活中遇到的土地纠纷,送上《土地法》《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知识……
苏秀琴一直把法治宣传作为常态工作推进,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深入太华、建设、广平、武陵等18个乡镇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0余年来,她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万余份,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600余次。
2022年6月,苏秀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殊荣。面对荣誉加身,苏秀琴表示:“我只是履行了一名司法行政干部应尽的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既是我的职责所在,也是我不懈追求的目标。我将继续在这条道路上砥砺前行,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本报记者 吴国锦 彭冬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