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检察院纠治行政管理“小过重罚”

2024-10-15 11:14:02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5日讯 近日,长汀县检察院向县农业农村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作出“过罚相当”的行政处罚,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案件发生。

日前,某生物公司向长汀县检察院反映因面临高额行政罚款可能无法继续经营,希望县农业农村局对其从轻处罚。

受理案件后,长汀县检察院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了解到该公司在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和农药登记证情况下生产驱蚊贴,该驱蚊贴属植物源性成分,依规按农药进行管理;该公司在知晓该规定后,主动停止了该驱蚊贴的生产和销售,并召回大部分产品进行销毁,因遗漏了部分产品未召回在网店上销售被投诉而案发。县农业农村局查明该产品销售金额仅235.4元,仍拟对该公司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为避免行政机关作出“小过重罚”的行政处罚,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县农业农村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随即重新召开案件集体讨论会,经研究作出9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结果反馈至长汀县检察院。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邓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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