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侧记

2024-10-11 09:28:37 来源: 福建法治报

司法救助彰显检察温度

——将乐县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侧记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1日讯 9月24日下午,司法救助申请人小花(化名)的父亲将写有“心系弱势群体 解百姓之危难”的锦旗送到将乐县检察院,为该院在其最困难的时候给予关心和帮助表达真挚感谢。

这面锦旗的背后,是将乐县检察院不断转变司法救助理念、延伸司法救助触角、创新司法救助宣传方式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共办理救助案件36件48人,累计发放救助金79.2万元,司法救助率位居三明市第一,在全省排名前列。

多维救助 促进提质增效

5月,在将乐县黄潭镇的乡间,一抹“检察蓝”显得格外亮眼——将乐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冯毅主动带队上门,到小花住处、村委会等地进行入户走访与核查,现场为小花父亲办理了司法救助的申请手续。

今年1月,小花不幸遭遇性侵害,身心健康皆受到严重影响,只能靠服药控制。此外,属于单亲家庭且父亲残疾无劳动能力等现状让本就贫寒的家庭雪上加霜。为此,将乐县检察院把“坐等群众上门”转变为“检察官积极主动”,于8月中旬成功帮小花申请到8000元的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了小花家庭的经济困难。

类似的情景经常在将乐出现,也成为将乐司法救助工作取得良好实效的“法宝”。在办信接访、案件受理、办案执法等环节,检察官主动告知司法救助权利,让当事人充分了解司法救助政策,对于办理申请有困难的群众,将司法救助服务送上门,一次性办理,减轻群众诉累。

为让司法救助申请人重拾生活的信心,自2019年起,将乐县检察院案管部门开展对已办结案件的定期筛查,在发现救助线索后,第一时间进行走访核实,已帮助张某某等15人成功申请了司法救助,为他们多年的痛苦送上了温暖的慰藉。

从摸排线索到深入调查再到发放救助金,将乐县检察院不断强化机制,做到救助线索排查全覆盖,确保救助工作环环紧扣、有序推进,让司法的阳光照亮每一个“隐秘的角落”。

多方联动 延伸帮扶触角

救助决定虽然做出,但如何做好救助的下半篇文章,与外部的沟通协作同样不可或缺。近年来,将乐县检察院牵头与县扶贫办、残联、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局、火箭救援防灾减灾社工服务中心等部门建立司法救助工作联席会议机制,除申请司法救助金外,还积极协调为被救助对象落实社会救济、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就业安置等措施,实现救助方式多元化。

其中,入选了福建省检察机关第十八批典型性案例的邹某某司法救助案,便是将乐县检察院联合多个部门排查共同发现、救助的一个生动体现。

2005年,退役军人邹某某的儿子因劳务纠纷被人用匕首捅刺致亡,其妻子因此病重过世,本人接连遭受打击后致多病缠身,一直未拿到8万余元的赔偿款,家庭陷入困境。2023年3月,邹某某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将乐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将其列为优先救助对象,并于当月就完成了救助金的发放。

为提升救助效果,将乐县检察院还积极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会商,协调开展综合救助帮扶: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上门为邹某某办理了退役军人优待证,县医保中心为其办理慢性病卡,县司法局提供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帮助跟进判决执行情况……

“这么多部门的共同帮助,让我对人生又有了信心,今后的生活一定可以越过越好。”邹某某激动地说。

多元宣传 提升群众认识

5月,将乐县检察院借助全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的契机,联合县法院、司法局等单位前往七星街喷泉广场,将司法救助融入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进行“精准滴灌”。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并结合具体案例,指导群众在工作生活中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真正把法律知识送到了群众身边。

近年来,将乐县检察院通过“居民夜谈会”“一党委三中心”五大员下沉、法律宣传“六进”等活动,深入乡镇、社区、学校开展“关注困难群体 加强司法救助”主题宣传活动40余次,有效提升了群众对司法救助工作的认识。

为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引作用,将乐县检察院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平台和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等途径,努力讲好通过司法救助帮扶困难群众的“检察故事”。

司法救助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是检察机关与困难群众的“连心桥”。将乐县检察院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深化“检护民生”“检察护企”等专项行动的着力点,实现司法温情的传递,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本报记者 吴国锦 通讯员 伍启群 曹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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