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检察院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2024-09-27 11:19:25 来源: 福建法治报

“未”起先行 检护“明天”

——大田县检察院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7日讯 关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2023年以来,大田县检察院深化“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在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更优、更好、更细的实践中集多元之力,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检察官您好,今天我在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但他们给我开出了有犯罪的情况。我记得我的犯罪记录是被封存的,现在准备就业,我该怎么办呢?”

打来电话的是正在做入职准备的小伟(化名)。17岁那年,他因出售银行卡,实施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行为,鉴于小伟坦白并退出赃款,大田县检察院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在接下来6个月的考验期里,该院联合大田县某社工服务中心对其开展帮教工作。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小伟改过自新并在大学毕业后考到心仪的单位,却被一纸证明拦住脚步。

了解情况后,大田县检察院第一时间核实情况,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终于帮助小伟顺利拿到无犯罪记录证明。同时,为更好地维护罪错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减少标签效应对未成年人重返社会时在就业、就学等方面的负面影响,该院及时开展此类情况的倒查,通过检察建议,要求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工作重点,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档案库,确保“应封尽封”。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给罪错未成年人一个“无标签”回归社会的机会,用司法的温度,让他们在还未展开的人生画卷里轻装上阵、重新起航。“春雷安全员”制度,直接开通联系检察机关未检部门的绿色通道,在困境儿童与春蕾安全员之间、春蕾安全员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

2023年4月,大田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辖区内的医生对强制报告的相关义务和责任缺乏认识,导致未成年人被侵害的情况未能被及时发现。针对履行强制报告制度不到位的问题,该院制发检察建议,要求落实责任,并在卫健系统建立“春蕾安全员”制度。

截至目前,该院收到卫健系统“春雷安全员”报告2起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经调查核实,对其中一起立案监督,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近年来,大田县检察院不止步于“就案办案”,依托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模式,压实未成年人保护主体责任,就未成年人“事实辍学、无证驾驶”“相关单位履行强制报告不到位、日租房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共发出检察建议8份,多部门联动发出保护未成年人的最强合音。

值得一提的是,该院还积极落实《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权益保护,共救助困境未成年人5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并在帮助未成年人复学、就业上持续发力。

未成年人保护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今年4月,大田县检察院干警走进该县第五中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题宣讲。其间,干警通过校园直播系统,以案说法、以事释理,深入浅出地为全体师生讲解了校园欺凌表现形式、危害后果及发现、预防校园欺凌的途径和方法,引导学生正确应对校园欺凌,不做校园欺凌的受害者、冷眼旁观者,更不做施暴者。

针对涉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态势的严峻形势,大田县检察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惩防并举上下更大功夫,以法治为剑,以综合履职为鞘,强化溯源治理,竭力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犯罪之手。

同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工作,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犯罪情节较轻的,依法附条件不起诉25人;对犯罪情节严重的,依法起诉58人。建立“检察+教育”的法治宣讲模式,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和“麒麟未士”未成年人工作团队,深入各中小学校园开展以“预防侵害”“防范校园欺凌”“警惕网络犯罪”等主题的法治宣讲25场,覆盖师生2万余名。

下一步,大田县检察院将继续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方位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有序的环境。

(本报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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