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检察院“三个抓手”提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质效

2024-09-23 10:28:42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3日讯 今年以来,政和县检察院积极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桥梁纽带作用,以信息共享、精准履职、凝聚共识“三个抓手”,推动侦协办规范化运作、实质化运行、长效化运转,为建设平安政和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信息共享为抓手

助力案件“办”与“治”

近期,政和县检察院在办理章某贩卖毒品案中,发现丁某帮助章某有偿介绍贩卖“依托咪脂”上头电子烟,章某还使用其朋友的收款码用于收取毒资,遂将该线索移送给政和县公安局,监督公安机关对章某涉嫌洗钱罪、丁某涉嫌贩卖毒品罪立案侦查。

今年以来,政和县检察院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强化类案监督,推动办案平台信息共享,面对海量案件,派驻检察官调研准确掌握案件特点,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对于发现的应予立案、撤案线索,及时督促属地公安机关立撤案。今年以来,共立案监督3件3人,撤案监督7件7人,追捕2人,追诉16人。

同时,贯彻落实“一案双查”,加大金融领域、洗钱犯罪惩治力度。

精准履职为抓手

纠正案件“偏”与“漏”

检警双方通过建立案件质量定期通报制度,对于发现的侦查违法行为,根据违法程度的不同,综合运用口头纠正、书面纠正等方式开展侦查监督工作。

今年以来对于侦查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55份、《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检察建议书》4份,整改率100%,并就案件性质、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追赃挽损和办案程序等提出补侦建议100余条。

凝聚共识为抓手

强化监督“融”与“合”

政和县检察院充分发挥侦协办平台作用,依托案例通报、联席会议、同堂培训、庭审观摩等方式,就证据收集、程序规范、法律适用等方面与政和县公安局充分交换意见、消除分歧、统一共识,增强检警双方沟通交流,促进良性互动。

今年上半年,通过口头或书面共提前介入各类刑事案件10余次、开展联席会议6次、针对疑难案件开展交流研讨10余次、开展同堂培训4次,邀请公安机关参加庭审观摩3次,做到在监督中协作,在协作中监督。在办理“两卡”案件过程中,为准确认定案件性质,及时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就“两卡”犯罪认定分歧方面,分别从犯罪主观明知、构罪标准,证据标准等进行统一。

今后,政和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警合力,继续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走深走实,深度拓展监督实效,为建设平安政和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叶璐琦 范治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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