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检察院筑牢寄递屏障 ,给野生动植物一条“新生路”

2024-09-05 11:17:47 来源: 福建法治报

为推动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诏安县检察院针对非法买卖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现象,推动签署“拒寄承诺书”,拓宽生态保护工作覆盖面——

寄递“屏障”,给野生动植物一条“新生路”

日前,诏安县检察院联合交通运输局举办“织密野生动植物安全网,守护共生美好家园”座谈会。会上,该院宣布了一条令人振奋的消息,自2022年4月签署“拒寄承诺书”以来,诏安县未发生一起通过寄递渠道非法买卖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案件。

这一成绩,不仅是全县寄递行业各方协作的结果,更是对“七号检察建议”坚定贯彻落实的生动体现。

2022年春,诏安县检察院联合全县快递企业签署了“拒寄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承诺书”。“这是快递行业在生态保护领域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标志着我院在守护自然生态方面的责任担当和积极作为。”诏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蔡晋介绍,通过这一举措,诏安县开启了全新的生态保护篇章。

两年来,诏安县检察院不断强化落实“七号检察建议”,通过严格实施实名制寄递制度、强化寄递物品验视机制,并深入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逐步建立起一道严密的寄递安全屏障。各项措施有力打击了通过寄递渠道非法贩卖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为维护自然生态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诏安县寄递行业的综合治理实践,背后是对寄递渠道曾经作为违法犯罪途径的深刻反思。

过去,寄递渠道一度成为不法分子非法贩卖违禁品的“温床”,其中不少违法行为涉及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七号检察建议”,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寄递行业的安全监管,堵塞监管空白。这一建议的发布,恰逢其时,为各地检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在生态保护和寄递安全方面提供了明确的行动指引。

诏安县检察院迅速响应“七号检察建议”,并将其作为守护绿水青山的重要行动指南。如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金豆被列入保护名录以来,诏安县检察院办理了多起涉及金豆的违法犯罪案件。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这些案件大多通过快递渠道完成交易,寄递成为犯罪链条中的关键环节。

如何有效斩断这一犯罪链条?一道亟待解决的难题摆在诏安县检察院面前。

2022年4月4日,诏安县检察院向诏安县交通运输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加大对寄递行业的监管力度,督促各快递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当天,交通运输局迅速作出反应,联合检察院和公安局召开了全县快递企业代表的培训会,并正式签署了“拒寄野生保护动植物及其制品承诺书”。

此后,各快递公司积极响应,通过严格落实寄递物品验视制度和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成功实现了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零寄递”。为了巩固这一成果,诏安县检察院不仅在寄递渠道的监管上着力,还积极推动相关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了打击涉野生动植物犯罪的强大合力。

在此期间,诏安县检察院检察官发现寄递行业在实际操作中仍然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挑战。目前,根据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的《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只有“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被列为禁寄物品,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制品”却未被纳入其中。这一政策上的缺陷给快递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带来了困难,尤其是在处理如金豆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寄递时,快递公司往往无法找到明确的法律依据进行查验和拒寄。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诏安县检察院在上报漳州市检察院的同时,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加强对寄递行业的监管力度。今年初,漳州市检察院与市邮政管理局共同加强了对寄递行业的监管,并要求各快递企业严格落实寄递物品验视制度,确保禁寄物品的管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优化治理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推动生态保护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根。”蔡晋坦言,诏安县检察院还将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措施和手段,推动生态保护和寄递安全的协同发展。

(本报记者 洪凌霄)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