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公安局推行“有效工作法”锻造新时代公安铁军

2021-02-24 09:57:19 来源: 福建法治报

考核明导向 干事有方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4日讯 开展每日亮晒和每周评选“工作之星”活动,并将“有效工作之星”评选结果作为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定优秀和年度记功的主要参考条件,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民警政治上有提升、精神上受鼓舞、物质上有奖励,增强干事创业的动力。2020年以来,三明市公安局积极开展民警绩效考核工作,通过推行“有效工作法”,强化“有效工作之星”评选活动,切实提高广大民警工作质效,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解决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民警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执行力明显提升、干事热情明显增强。“‘有效工作法’创新了队伍管理方法,为各级主官抓队伍搭建了一个有效平台,全局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层层抓队伍、带队伍的良好态势。”三明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锡章表示。

业务工作“钉钉”亮晒

说起三明市公安局近期如火如荼开展的“有效工作法”,还得从2020年该局政治部的一次“小尝试”说起。去年疫情防控期间,该局政治部民警抓好本职工作和防控疫情两不误,为了让民警能有一个展示工作业绩的良好平台,便将处室全体民警每日工作事项在纸上亮晒,并汇总每月有效工作时长,经民警投票、领导审核后,选出每月“有效工作之星”。

2021年,三明市公安局党委聚焦公安主责主业,紧紧抓住“民警”这个关键因素,全力打造一支“严廉精爱锻”队伍,全局各部门按照“集体研究、建章立制、全员知晓”的原则,全面实施“有效工作法”工作机制。

为推动工作提速增效,实践中,三明市公安局更加注重精细化管理,采取“互联网+”办公方式,运用“钉钉”APP推行“有效工作法”,落实好民警、文职日常考核,开展每日亮晒和每周评选“工作之星”活动,并将“有效工作之星”评选结果作为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定优秀和年度记功的主要参考条件。“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民警政治上有提升、精神上受鼓舞、物质上有奖励,增强干事创业的动力。”三明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涂忠阳说。

挤掉“水分”回归有效

队伍大,每个人干多干少、干得怎样,如何评判、谁来评判

面对这些具体问题,三明市公安局全面贯彻考核要求,牢牢抓住“有效”这个牛鼻子,全力推进考核工作。针对业务处室职能交叉、岗位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等现象,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量化职责任务,重新定岗定责。依托“钉钉”APP记录有效工作,一日一汇总、一周一评比,把工作情况都“晒”出来。

根据《三明市公安局“有效工作之星”评选办法(试行)》规定,民警亮晒汇总每周有效工作情况后,由评选单元内全体民警进行投票,最终评选出周“有效工作之星”。

曾超以前是机关党委的民警,2020年11月调整到宣传处工作。工作中,他虚心请教、勤于思考,全面提升宣传工作技能,先后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自媒体发布多条信息,并协助宣传处做好中国人民警察节系列宣传活动…… 曾超的“拼劲儿”被领导同事们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很快就拿下了“有效工作之星”。

如何扩大考核覆盖面,激发全体民警的干事创业精气神,是“有效工作法”能否更深一步、更上一层的关键问题。严把关、挤水分、显公平。三明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负责评选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周抽查数个单位(单元)的评选情况,及时发现不足,提出意见建议,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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