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7年12月20日公告
认领公告
2017年12月11日23时,我大队海联边防派出所在南安市水头镇水头西高速出口弘灿石材有限公司旁查获一部涉嫌储存无合法手续成品油的红色改装厢式货车(福田牌,未悬挂车牌),该车后车厢铁质油罐内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成品油10.77吨。
2017年12月14日12时50分,去除司令部侦查队组织缉私专班及我大队石井边防派出所官兵在南安市省新镇协华物流园内查获6个地上油罐及4个白色油桶,共查获疑似无合法手续成品油9.955吨。
因上述查扣的物品来源及属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南安市公安边防大队
2017年12月20日
认领公告
2017年12月14日03时50分许,我大队祥芝边防派出所在泉州市石狮市祥芝镇祥农村路口查获一辆运载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柴油3.18吨的改装厢式货车(车牌为闽C032G5)。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石狮市公安局祥芝边防派出所认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石狮市公安边防大队
2017年12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惠安县闽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1MA34659D69)2017年10月3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王志雄 联系电话:13331372555
联系地址:福建省惠安县螺阳镇洋坑村洋坑259号
惠安县闽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组长:王志雄 清算组成员:王志雄、蒋鹏程
2017年12月20日
清算公告
福建省健康一百医药有限公司石狮宝盖仑后分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1MA349YGJ5U,于2017年10月18日经股东会决议终止营业,拟注销,现已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蔡雅智、王龙通组成。请有关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贺小会 联系电话:13489395861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宝盖镇仑后村B8-1号安置楼东起第9-10间
福建省健康一百医药有限公司
石狮宝盖仑后分店清算组
2017年12月20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四通汽车配件经营部不慎遗失开户许可证一本(核准号:J4012000289101;账号:196010100100041644),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四通汽车配件经营部
2017年12月20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奕捷自动售货机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惠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01月13日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521MA345HEE3C,电子执照序列号:10015100318329,现声明该电子营业执照作废。
福建省奕捷自动售货机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经福建省三明市福腾石膏制品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本公司将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联系人:郑剑鸿 联系电话:13950929997
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丁香新村55幢403号
福建省三明市福腾石膏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吴爵金 组员:胡建斌、赵强、周演亮。
2017年12月1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安市昌奎石材有限公司2017年10月23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吴思鸿 联系电话:15059566826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联丰埭头村
南安市昌奎石材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吴思鸿 成员:吴思铭
2017年12月20日
更正声明
本报于2017年11月25日由罗源县人民法院受理的“王新华诉叶思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公告中:其被告“叶恩楠”更正为“叶思楠”,特此更正声明。
2017年12月20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三元区永坚服装店,不慎遗失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年12月21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1本,注册号:350403600056275,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三元区永坚服装店
2017年12月1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圣鑫服饰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9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张国荣 清算组成员:廖泽霖 张银妹
联系人:张国荣 联系电话:13215936868
福建圣鑫服饰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12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市泉港诚建建工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郑成章 清算组成员:郑成文
联系地址:泉港区栖霞小区B5-403#
联系人:郑成章 联系电话:13307651155
泉州市泉港诚建建工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12月20日
遗失声明
武平县大禾乡林锦添副食店不慎遗失武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11月1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本,注册号:350824600133048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即日起如对本声明无异议,本店将依法申请补领营业执照正、副本。
联系电话:13459724378 联系人:林锦添
企业名称:武平县大禾乡林锦添副食店
2017年12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金发船舶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8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李岚,联系电话:15005961549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霍口乡霍口村50号
福州金发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李岚,副组长:朱广金
2017年12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东航船舶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9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李存东,联系电话:13805002806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霍口乡霍口村50号
福州东航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李存东 副组长:张壮壮
2017年12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晏丰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王志品 联系电话:13859362564
南平市晏丰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王志品
2017年12月20日
洪江民、陶永亮:本院受理原告福建鑫九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8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李优文、蔡晓艳:本院受理原告庄兴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12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陈美容、林致东:本院受理原告吴绪机与被告陈美容、林致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26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王美玲:本院受理原告张雪丽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31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小陶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赖丽华、甘建平:本院受理的原告黄幼华与被告赖丽华、甘建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341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陈春媚、永安市佳洁置业有限公司、永安市佳洁林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永安市佳洁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案号(2017)闽0481民初2410号案件,原告许色应诉陈春媚、永安市佳洁置业有限公司、永安市佳洁林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永安市佳洁贸易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1月2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林金梅:本院受理原告郑朱炜与被告林金梅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04民初307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肖丽红:本院受理原告黄忠诉你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请求判令你偿还借款130000元及利息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廉政监督卡、告知书及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陈挺、陈叔平:本院受理原告王福林诉被告沈青钒、第三人你们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4民初15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王福林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莆田市双洲鞋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莆田市强圣鞋材有限公司与被告莆田市双洲鞋业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304民初445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莆田市双洲鞋业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莆田市强圣鞋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43341元及该款自2016年10月25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如莆田市双洲鞋业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4950元,保全费1770元,公告费720元,合计7440元,由莆田市双洲鞋业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黄建芳:本院受理原告陈松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吴卫国起诉你返还借款本金20000元及自起诉之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苏锦树、苏凤琴:本院受理原告陈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陈玉起诉你返还借款本金280000元及自起诉之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陈国伙,男,1981年9月27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50182198109276518,原住长乐市文岭镇东庄村东庄160号,现住址不详:本院受理原告高建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232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林宇栋、张家增、福建省中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安捷脚手架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林宇栋、张家增、福建省中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11民初32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陈文理、福建中水建工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章伙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民事审判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何发明: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晋安区筱竹轩茶叶店与被告何发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11民初1860号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何平英、福建省时代华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何平英、福建省时代华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11民初12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陈玉、福建省时代华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陈玉、福建省时代华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11民初12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余义辉、吴华金、福建省时代华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余义辉、吴金华、福建省时代华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11民初23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陈可木、谢燕琴、福建省时代华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陈可木、谢燕琴、福建省时代华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11民初12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莆田市涵江区源丰电子厂、莆田市辉发经济贸易中心、刘荔强、陈锋、杨雪元、杨金辉、陈凤英:本院爱理原告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8年3月23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吴泽斌、陈钰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天湖支行与被告吴泽斌、陈钰英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902民初347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余良根:本院受理原告徐国升诉你民间代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21民初652号民事判决书。现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2017)闽0421民初652号民事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林光朝:本院爱理原告何锦云诉你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待举证期满后定于2018年3月12日下午15时00分在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李祖英:本委受理余孝勇与你(你单位)因工伤保险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榕仓劳仲案【2017】068《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超过法定期限,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仓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7年12月20日
陈言市:本院对叶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3民初21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范秀岩:本院对叶艳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3民初22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胡步焰:本院爱理原告卢振迟与被告胡步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25民初19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赵金凤:本院受理原告谢云彬与被告赵金凤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陈希凡: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陈绍炯与被执行人陈希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703执245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履行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所确定的义务:一、被执行人陈希凡偿还借款人民币200000元及其利息。二、被执行人陈希凡应当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1年的财产情况。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陈希凡: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陈绍炯与被执行人陈希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703执1482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履行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所确定的义务:一、被执行人陈希凡偿还转让费人民币200000元。二、被执行人陈希凡应当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1年的财产情况。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郑礼平:本院受理原告陈霜珠诉被告郑礼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帮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陈仁智,男,1983年2月6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长乐市江田镇三溪村,现住址不详:我院爱理原告郑雪芳与被告陈仁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借款50万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2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被告:王禹钱,男,1977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长乐市吴航胜利路1号3座102室,身份证号码:350126197711110638。现住址不详:原告林今水与王禹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5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王禹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林今水支付自2016年12月1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的租金36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被告: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丽萍,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城门北大街5号,现住址不详:本院受理原告陈云娟、游建发、游佳雯、游佳静与被告钟卫卫、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勘测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被告:林美兰,女,1976年11月8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马尾区琅岐镇前进村王厝前13号,现具体住址不详、被告:黄秋华,男,1948年8月20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闽清县梅溪镇梅埔176号,现具体住址不详、被告:陈美英,女,1955年4月7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闽清县梅溪镇梅埔176号,现具体住址不详:我院受理原告池木勇与被告林美兰、黄秋华、陈美英、黄至琳、黄梓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你们1、被告林美兰偿还池木勇借款本金300000及利息18000元(按月息1.5%计算,自2017年7月7日起暂算至2017年11月7日,今后利息计至各被告还清本金为止);2、被告黄秋华、陈美英、黄至琳、黄梓涵在其继承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陈影、陈文祥:本院受理原告陈晓丹诉陈影、陈文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故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3554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被告:杨清泉,男,1961年8月26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石狮市湖星路16号B幢504室,身份证号码:359002196108262554:本院受理原告陈斌与被告杨清泉、陈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82民初13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杨清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原告陈斌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已结算利息600000元;并支付利息338666元及剩余利息(以本金10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自2016年2月8日起计至2017年6月30日止,利息338666元;剩余利息继续自2017年7月1日起计至被告杨清泉还清借款本金止)。二、驳回原告陈斌对被告陈霖的诉讼请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郑碧珠,女,1968年7月19日出生,汉族,住长乐市吴航文学路2号3座506室,身份证号码:350126196807193429、林娜,女,1989年1月5日出生,汉族,住福州市鼓楼区黄铺32号,身份证号码:350182198901053529:本院受理原告郑雅仙与被告郑碧珠、郑木串、林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郑碧珠、林娜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550000元并按月利率1.2%支付给郑雅仙(暂计至2017年9月)利息46800元,余息续计至清偿之日,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判决被告郑木串、林娜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与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广州市金砖投资有限公司、叶兰弟、王和顺、陈威:本院受理原告姚礼为与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姚礼为要求:1、判令广州市金砖投资有限公司向姚礼为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5060000元及利息;2、判令广州市金砖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姚礼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147000元;3、判令叶兰弟、王和顺、陈威对广州市金砖投资有限公司上述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广州市金砖投资有限公司、叶兰弟、王和顺、陈威:本院受理原告池天松与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池天松要求:1、判令广州市金砖投资有限公司向池天松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5060000元及利息;2、判令广州市金砖投资有限公司支付池天松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147000元;3、判令叶兰弟、王和顺、陈威对广州市金砖投资有限公司上述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广州市金砖投资有限公司、叶兰弟、王和顺、陈威:本院受理原告郑依钗与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郑依钗要求:1、判令广州市金砖投资有限公司向郑依钗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3370000元及利息;2、判令广州市金砖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郑依钗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96000元;3、判令叶兰弟、王和顺、陈威对广州市金砖投资有限公司上述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陈影、陈文祥:本院受理原告陈晓丹诉陈影、陈文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故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遗失声明
郑小芬与潘朝光的结婚证【结婚证字号J350182-2013-000817】两本均不慎丢失,声明作废。
2017年12月20日
更正公告
刊登于2017年10月17日《福建法治报》3-6版的原告李针与被告陈瑞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内容有误,现做如下更正:原公告中“陈瑞春(女,1983年9月5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长乐市鹤上镇环东湖村东仓38号,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8309054346)”更正为“陈瑞香(女,1983年9月5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长乐市鹤上镇环东湖村东仓38号,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8309054346)”,特此更正。
2017年12月20日
遗失声明
泉州市骏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一份(核准号:J3971002839001),现声明作废。
泉州市骏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0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麦格时光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莆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9月 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0M0001G1N48,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福建省麦格时光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胜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8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余尧炜 联系电话:13960616503
南平市胜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余尧炜
2017年12月20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17年12月18日股东会决议,福建三和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7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联系电话:18965332900 联系人:陈茜
地址:沙县西郊(三明市金沙高新技术园区)
福建三和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安卓物业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小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都锐 成员:洪俊雄、曾毓君
联系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大学城宁德师范学院图书馆1楼
联系人: 曾毓君 联系电话:15160118435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
安卓物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12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延平区福农猪业专业合作社2017年12月19日的成员代表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合作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郑高武 联系电话:18965396785
联系地址:南平市海峡建材家居广场4号楼4层
南平市延平区福农猪业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组长:郑高武 副组长:陈庆福
2017年12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漳州达利特饲料有限公司2017年11月28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王慧分 联系电话:13833149966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亨立苑3幢5号
漳州达利特饲料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组长:王慧分 副组长:范勇梅
2017年12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漳州天添升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11月28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高榆朝 联系电话:18607343156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江滨花园沿江5幢D107号店面
漳州天添升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组长:高榆朝
副组长:王文见、黄燕斌
2017年12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安市五福糖酒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2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张龙华 联系电话:13809561733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新华南路61号
福安市五福糖酒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张龙华
2017年12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安市昌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8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小组组长:杨文良 成员:杨文育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官桥镇新圩村社庄
联系电话:13860766682 联系人:杨文良
南安市昌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12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安市泉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17年10月24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黄景新 联系电话:18065521255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官桥镇内厝村139号
南安市泉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黄景新 成员:林惠娜
2017年12月20日
遗失声明
政和顺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政和顺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正方形牛角质法人私章一枚(内书:魏鹏;规格:1.8CM),现声明该公章和法人章作废。
政和顺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0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尚佰佳生鲜超市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12月02日核发的营业执副本一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1MA34696H0X,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尚佰佳生鲜超市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0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三元区小姜服装店不慎遗失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7月15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1本,注册号:350403600157914,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三元区小姜服装店
2017年12月20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轩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州市芗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01月2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602MA345Q7N7G,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轩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0日
遗失声明
福清致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07月1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 350181100072535,国地税税务证正副本遗失号码3501000591713650,代码证正副本遗失号码591713650,以上证件声明作废。
福清致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0日
遗失声明
福清市金华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02月2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MA2XN93A10,现声明作废。
福清市金华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0日
遗失声明
浦城县草木轩蜂业养殖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浦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1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50722MA3482U49U),现声明作废。
浦城县草木轩蜂业养殖专业合作社
2017年12月20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下白石景佳摩托车经营部不慎遗失福建省福安市国家税务局于2012年9 月17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本壹份(闽国税号: 352202197706025427号),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下白石景佳摩托车经营部
2017年12月20日
遗失声明
宁德市走四方旅游有限公司福安市阳头营业部不慎丢失福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4月13日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一个,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10015100621698,现声明该电子营业执照作废。
宁德市走四方旅游有限公司
福安市阳头营业部
2017年12月20日
遗失声明
仙游县榜头镇游爱双爱婴坊母婴用品店不慎遗失由仙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7年03月2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322MA2Y3FCX5N,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仙游县榜头镇游爱双爱婴坊母婴用品店
2017年12月20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万人迷服装店不慎遗失由莆田市秀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3年01月21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壹份,注册号为:350305600120364,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万人迷服装店
2017年12月20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梦欣服装店不慎遗失由莆田市秀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3年12月04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壹份,注册号为:350305600156868,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梦欣服装店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