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五通镇:重法理顾人情 成功化解纠纷
2016-07-11 09: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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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五通镇李咀村熊先生的儿子熊建波在建筑工地上意外死亡,熊建波的死已经给这个原本和谐温馨家庭带来了沉重打击,而接下来因熊建波的死亡赔偿金分配产生的分歧将打击加深。熊先生夫妇和儿媳妇燕子将死亡赔偿金平均分为两份,双方各保管一份,2012年,燕子因与熊先生夫妇发生口角带着自己保管的那份死亡赔偿金离家出走,4年里音讯了无,熊先生夫妇艰辛的抚养着两个孙子。
2016年6月,燕子从外地回来,要接走两个孩子由自己抚养,熊先生夫妇不但不同意燕子接走孩子,还要求燕子拿出已带走那份死亡赔偿金中抚养费部分和孩子应得部分,双方因此产生纠纷,请五通镇大调解协调中心进行调解。五通镇大调解协调中心在清楚了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将纠纷化解重点集中在两个孩子抚养问题上。一是重法理,纠纷调解必须依照法律跟据。调解员宣读了2014年五通镇李咀村村委会出具的指定抚养材料,解读了婚姻法关于抚养义务的规定,指出燕子私自使用死亡赔偿金购买房产并将其登记到自己名下的行为不合法。二是顾人情,劝说双方为了孩子重归于好。告诫燕子两个孩子对她感情淡薄,贸然改变孩子生活环境对她们心理会产生伤害,同时劝解熊先生夫妇孩子始终需要母亲的照料,老人劳心劳力抚养两个孩子困难很大。
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共识:熊先生夫妇同意燕子来看望、陪伴两个孩子,待她们培养出感情且孩子愿意时,燕子可将两个孩子接走;燕子私用保管的赔偿金购买的房产要登记到孩子名下。(五通镇 李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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