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检察院庭审观摩预防职务犯罪

2016-06-24 10:50:42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4日讯  日前,明溪县检察院组织县、乡两级国网电力公司的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乡镇领导旁听 原国网明溪县供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张某某涉嫌受贿案的庭审现场,给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 育课。

庭审中,该院就张某某于2011年至2015年担任国网福建明溪县供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期间多次收取 电力工程承包商“好处费”共计5万元这一事实,向法庭出示相关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 证据,张某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证据均没有异议,请求法院对自己从轻处罚。

据悉,这是该院首次以庭审观摩作为受贿罪法制教育的直观方式,通过“零距离”接触庭审,充分 发挥案件的威慑作用,并通过“身边人、身边事”作为推动“两学一做”的学习载体,进一步强化 广大党员干部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意识。

(吴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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