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2016-05-01 00:30:17 来源: 福建法治报

莆田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侧记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日讯   “真没想到,你们竟然这么快帮我要回赔偿金。”日前,刘女士从莆田市检察院民行处检察官小王手中接过赔偿金时,说出了藏在心里的一句话:“官司有理打不赢,检察院里找民行,你们真的行!”

“民事行政检察是我国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突出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给群众‘撑腰’,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该院负责人介绍道。近年来,莆田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不断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有力提升了民行检察的整体效能,在关注保障民生、维护司法公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出系列努力。

当事人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挽救亲情 化解民事纠纷

“我希望领回被公公侵占的30多万元执行赔偿款。”不久前,刘女士一脸委屈地来到莆田市检察院,向民行处检察官申诉公公陈某侵占其执行款的问题。

原来,刘女士的丈夫和婆婆在一场特大交通事故中丧生,因与肇事者赔偿金等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公公和刘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最终判令肇事者、保险公司向他们支付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共计36余万元。

但令刘女士想不到的是,公公陈某担心她日后改嫁,孙子改姓,从法院领走执行款后截留了她应得的赔偿款。刘女士将公公告上法庭,但她未能举证证明该笔执行款系公公占有,法院驳回了刘女士的诉讼请求。

“本案如果处理不当,一家三代人往后将形同陌路。”莆田市检察院民行处检察官小卓说道。经过数月的调查取证,检察官查实了陈某委托他人办理领取执行款、执行款最终汇入陈某账户的关键证据,遂向法院依法提出抗诉。同时,考虑到陈某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的观念浓厚,在再审阶段,检察官积极与经办法官一道对陈某进行释法说理工作,多次完善调解方案,打消了陈某的顾虑。经过法检双方的共同努力,刘女士和公公陈某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刘女士拿到了自己应得的赔偿金。

车祸无情,执法融情。从申请人申请监督,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到法院调解结案并执行,最终,媳妇与公公得以和解,遭受灾难的家庭获得了久违的温暖。

尽心尽力 巧解诉讼谜团

因为“借”钱不还,债权人将朱先生告上法庭,朱先生的房子被法院查封。“莫名其妙,我根本就没借过这笔钱!”2015年4月份,该院民行处检察官见到了“委屈”的朱先生。

“我没有借钱!直到房子被法院查封后,我才知道有借钱这回事!你们能帮我吗?”面对朱先生的诉求,检察官将信将疑,但还是接下这起“迷雾重重”的案子。

检察官调取法院的审判卷宗后,发现身份证上的人和朱先生本人的容貌有着明显的不同。“到底是谁打着朱先生的名义借了那笔钱?”带着疑问,检察官决定和朱先生一同寻找事情的真相。

检察官一方面要求朱先生委托鉴定部门进行笔迹鉴定,一方面尽量让朱先生回忆事情的原委。最后,检察官发现原来借钱者竟然是朱先生的儿子小朱!

“这可能是我见过最离奇的家庭闹剧。”检察官小范事后回忆道,因为朱先生常年在外打拼,儿子小朱留在莆田,父子俩疏于感情交流,儿子在经济上很少向父亲开口。一天,手头紧的小朱找朋友借钱,对方放话“有房子抵押才肯借”,小朱苦思冥想,想出了一条妙计,伪造父亲的身份证!于是,小朱用熟人的照片托人办张父亲的假身份证,然后把熟人约来和借钱的朋友一道办理借款手续,让“假爸爸”在借条上写上同意抵押房产,并把钱财挥霍得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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