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文明从点滴做起
弯腰拾起一片落叶的背后
——全国文明单位省检察院点滴之处见文明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4日讯 2015年2月,省检察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省检察院的文明究竟如何炼成?昨日,我省全国文明单位培育对象的180名单位文明工作负责人走进省检察院机关,感悟争创体会、分享争创经验。不少与会代表离会时,给省检察院留下这样的评价:“全国文明单位,实至名归,文明处处可见。”
文明从点滴做起,从每一名检察干警做起。与会代表在省检察院参观交流不到一个小时时间,就从这里的一草一木、干警的一言一行看见文明。记者跟随与会代表参观福建检察展览厅时,一位检察干警的举动引起代表的注意。这位检察干警看到展厅里的盆栽落下了一片落叶时,弯腰捡起,轻声走出门外,把落叶扔进洗手间的垃圾桶。“弯弯腰捡起地上的纸屑杂物,也许真是一件很不起眼的小事,一个很不经意的小动作,但它体现出的却是检察官们崇高的品行、良好的文明自觉。”一与会代表告诉记者。
“这些作品都是检察干警自己创作的吗?太震撼了!”省检察院的文化走廊并没有列入此次参观,不过,走廊上的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引来了与会代表驻足,甚至超出原本的参观时间。让与会代表震撼的不仅仅是这些作品,而是省检察院文明背后的文明力量。据了解,22个楼层的文化走廊,从征集内容,到组织创作、设计布置、装裱安装,仅用半个月时间,就把300多幅精美的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如期上墙。
小餐桌,大文明,餐桌文明也是文明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饮食是文化,请从窗口文明做起”“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惜食有食,惜衣有衣”……在省检察院餐厅文明用餐提示牌、文明用餐标语等随处可见,“文明标语还是要有的,我们单位的餐厅就少了这些,这回学习了。”一与会代表说。
文明促公信,文明促亲和,文明塑形象。近年来,省检察院党组在全省检察机关持续推进“两提升五过硬”建设,坚持每年开展一项主题教育活动,注重发挥先进典型对精神文明建设的引领示范作用,广泛深入开展学习焦裕禄、谷文昌,学习“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模范检察官”省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员李彬和“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漳州市检察院副主任法医刘龙清先进事迹,努力促进崇高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涵养,锻造检察人员执法为民的高尚情怀。
省检察院借助检察机关职能的特有优势,坚持服务大局,不断拓展和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和方式。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坚定秉承“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以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为抓手,适度延伸工作触角,创新帮教模式、构建帮教体系、丰富帮教内容。其中创建未成年人帮教基地,是我省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尝试和探索。目前,多种形式的帮教基地已在全省实现了全覆盖。
此外,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新模式,创新了充满司法温情的补植复绿机制等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模式,着力构建重点打击、修复补偿、源头治理并重的新格局。建成了全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基本实现对生态环境执法案件的网上监督。近期,省检察院在清流县启动了全省首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助推生态省建设的举措和工作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的充分肯定,也得到高检院组织的来我省视察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的高度评价。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面对金灿灿的奖牌,省检察院没有停下脚步,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制定了《省检察院机关创建第五届(2015-2017年度)全国文明单位工作规划》,要求每个支部进行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扩大了省检察院机关作为全国文明单位的影响力、辐射力和带动力。
(福建法治报记者 福建长安网记者 雷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