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为追回国有资产连发2份“意见书”

2016-01-19 10:40:10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9日讯 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发现城厢区中特桥的石护栏缺损、观园桥一侧石护栏有损坏,经调查取证,连发2份督促起诉意见书,督促追回国有资产。

据悉,2015年11月下旬,驾驶员郑某在停车位上停车时,不慎撞到中特桥的石护栏,导致该石护栏掉入河中;同年12月下旬,驾驶员陈某向左急转弯时,不慎撞到桥梁石栏杆上,造成观园桥一侧石栏杆损坏的交通事故。桥梁的维护责任主体分别为莆田市城市桥梁管理处和城厢区人民政府龙桥街道办事处,但两单位未向郑某和陈某主张损害赔偿责任。

日前,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分别向莆田市城市桥梁管理处、龙桥街道办事处发出督促起诉意见书,督促上述两单位积极履行自己的责任,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及时追回国有资产。目前,上述两单位已经收到城厢区检察院的督促起诉意见书,并已经积极开展桥的维护工作。

(章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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