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苗死亡引纠纷 善用调解化干戈
2025-03-24 10:15:39
来源: 福建法治报
本报讯 买家拒付尾款,鱼塘主该如何维权?近日,福鼎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被告支付35000元,原告放弃其余诉求。
2024年3月,朱某某通过微信向周某某订购鱼苗并支付定金3万元,双方约定待水温适宜后交付。4月,周某某按约定完成供货,货款总计362250元。朱某某支付270000元后,剩余62250元未结清。周某某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福鼎法院,要求朱某某支付欠款及利息。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及时与双方取得联系,了解争执原因。经了解得知,朱某某拒付尾款是因其系中介,鱼苗到货后出现死亡问题被买家扣留中介费,周某某认为其提供的鱼苗没有问题,双方就鱼苗质量问题各执一词。随后承办法官一边调取鱼苗装船视频及交易记录,确认周某某供货流程是否有误,并向其释明诉讼风险;一边向朱某某释明举证责任及败诉风险,引导其主动联系真正买家出庭作证。
经过多次沟通,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记者 龚丽雯 通讯员 吴海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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