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法院以司法之力书写未成年人美好未来
与法“童”行 守护“未”来
——三明法院以司法之力书写未成年人美好未来
“一家仁,一国兴仁”,家庭文明是社会文明高塔的“累土”。如何以司法之力“培土筑基”,让千万家庭敬老爱幼、夫妻和睦、向上向善?三明法院高擎创新旗帜,以特色审判引领,不断完善少年审判“234”工作机制,将帮扶矫正、关爱救助、家事融合等相结合,深化未成年人司法帮扶和救助工作,切实扣好青少年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积厚成势——
稳步推动未成年人帮扶矫正
自1988年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合议庭”起,三明中院的少年审判探索实践已有36年历史。
从探索初创,到日臻完善。从2006年三明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首批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单位之一,全省仅一家,到2014年两级法院相继更名设立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将少年与家事审判相融合,这条满怀关爱、凝结智慧、洒满汗水的少年审判之路正越走越宽广。
2023年6月,在三元法院处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中,小诚(化名)与其父母系收养关系,养父母离异后,对父亲再婚并育有一女一事心存芥蒂,继而转向外部寻求情感上的依靠,结交不良朋友。同时,由于父亲管教少,祖母隔代抚养和无条件溺爱使其行为产生偏差、自制力差,最终实施了盗窃行为。
三元法院根据其成长过程、犯罪情节以及案发后获得谅解、拥有良好认罪态度等情况,对其适用附条件缓刑,帮助小诚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矫正过往的思想和行为。同时,其父亲也明确表示愿意用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与孩子沟通交流,通过家庭会议的形式检讨各自存在的不足,弥补以往的教育缺失,并愿意和小诚一同参加公益活动,用社会实践教育、改造,促使小诚走上正确的道路。
为更好地“教育、感化、挽救”轻罪未成年人,三明法院率先探索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封存制度、附条件缓刑、社会观护等特色制度,积极推行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少年审判工作机制。
针对认罪态度较好、主观恶性不大的涉罪未成年人,为提升缓刑改造效果,出台《关于对未成年人案件实行附条件缓刑制度的暂行规定》,明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依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家庭关系、悔罪态度等,结合社会调查结果,有针对性地在裁判文书主文部分对缓刑考察内容进行明确,所附条件包括参加技能培训、继续回校学习、从事义工劳动、接受心理治疗和家庭教育等。同时,发送《附条件缓刑告知书》《执行通知书》,并联合司法行政、劳动保障、学校等协同做好跟踪回访和帮教工作。
截至目前,已对50余名未成年被告人适用附条件缓刑机制,附条件缓刑工作机制也于2016获评全国少年审判“十大创新事例”。
主动延伸——
织密织牢“加减乘除”关爱网络
“今天是想问问你的意见,想不想跟妈妈去杭州生活?如果你确实不想,就告诉阿姨,好吗?”三明中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庭长黄涛法官耐心劝告着自己面前的孩子小方(化名)。
看到小方陷入长久沉默仍表示不愿意后,黄涛的心中已经有了想法。“这是一起特殊的抚养权纠纷案件,一边是生育自己但没怎么接触过的母亲,一边是刚经历过丧子之痛且有抚养能力的祖父母,对于已满8周岁的孩子来说,尊重他的想法,或许才是最好的选择。”
最终,在考虑情理加法理的双重基础上,三明中院利用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维持一审判决,让小方继续同祖父母生活在一起。
案件判了,但问题远远没有解决。黄涛继续扮演母亲与孩子的“解纷人”,让小方不再抗拒母亲,并承诺今后不再拒接母亲电话,拒回母亲微信。同时,以此为个案制订帮扶方案,不定期与小方及其所在学校联系,跟进小方情况,邀请小方参与红色法治夏令营,打开其紧闭的心扉。
以更加高效专业的方式,给孩子“大家庭式”的关爱。三明法院持续开展“初心护童”乡村儿童关爱活动,共建“红领巾法治课堂”,依托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等,按照学校个性化需求定制普法菜单,主动为辖区中小学提供原创普法视频、模拟法庭剧本等,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引入思政课堂和课后延时服务。
同时,与民政、团委于今年4月在全省率先出台“事实孤儿”司法救助和帮扶的《十条措施》,通过弥补监护缺位、开辟绿色通道、部门多元联动、主动延伸服务等方式,在实体援助上“做加法”、在优化程序上“做减法”、在救助机制上“做乘法”、在身心健康上“做除法”,及时与相关部门对接困境儿童身份、监护情况等信息,减轻申请人举证负担。
此外,完善“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结合的多领域帮扶措施,建立司法救助金使用的多方监管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依托全市法院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114”工作体系,通过个案帮扶、精准助学等,引导监护责任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帮助困境儿童消除后顾之忧,树立健康心态和回馈融入社会意识,实现情感修复的最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