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法院审结一起故意毁坏财物罪案

2024-11-19 10:43:02 来源: 福建法治报

不满物业收费高 强拆道闸被拘役

永泰法院审结一起故意毁坏财物罪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9日讯因对物业收费不满,永泰某小区业主冲动之下竟强拆了小区道闸。近日,永泰法院审结一起故意毁坏财物罪案件,依法对行为人判处拘役。

永泰县某小区业主对小区车位售卖和租用的高昂定价长期不满,与物业管理公司多次协商,但始终未能形成一致的定价方案。2023年7月5日晚,双方积怨终于爆发,业主王某某、檀某某等人一同前往小区地下停车场先后徒手将小区地下停车场的两根广告道闸杆掰断,以此种方式确保车辆可以自由停放。

在其余业主离开现场后,王某某又独自前往小区地面停车场将另一根道闸直杆掰断,物业公司发现设施损坏后随即报警。

经永泰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两根广告道闸杆的直接损失价格为人民币7000元,另一根道闸直杆的直接损失价格为人民币300元。11月16日,王某某、檀某某分别赔偿小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民币2000元、5300元。永泰县检察院审查认定王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向永泰法院提起诉讼。檀某某取得物业公司谅解,永泰县检察院对其作出酌定不起诉的决定。

永泰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伙同他人故意毁坏私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综合考虑被告人坦白、认罪认罚、赔偿损失等情节后,依据《刑法》规定,判处王某某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提醒:公民、法人的私有财产不受非法掠夺和侵犯。广大群众发生纠纷时,一定要冷静理智处理,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调解或向法院起诉,不能依仗人多势众或法不责众的心态,以违法暴力手段强行解决,否则不仅要赔偿经济损失,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记者 林珊 通讯员 张剑武 张泽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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