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法院坂仔法庭联动综治中心化解25年借款纠纷
平和法院坂仔法庭联动综治中心化解25年借款纠纷——
陈年旧账终理清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9日讯 “都说新官不理旧账,没想到我这25年前的借款,你们还能受理,太感谢了!”平和县国强乡村民陈某高兴地说道。近日,平和县人民法院坂仔法庭联合国强乡综治中心,成功调解一起长达25年的借款纠纷,为后续类案处理提供了有效示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999年,国强乡某村民委员会因村财政不足向村民陈某借款3000元,并约定利息。因村委会财力困难,始终未能偿还借款。时至今年,陈某向平和县人民法院坂仔法庭起诉,催讨该笔借款。坂仔法庭在查阅材料后,引导双方当事人到国强乡综治中心协调解决。
“借款已经拖了二十多年了,以前的3000元也是不小的数目。”
“村委会不是不偿还借款,除了陈某以外还有十多笔借款,都算利息的话村委会负担不起。”
调解过程中,双方因还款期限、利息计算等问题迟迟未能达成和解。村书记出示了一张清单,同样类型的借款还涉及16名村民,金额共计77944元。
国强乡综治中心调解员初次调解失败,遂将矛盾纠纷中的争议点和难点向坂仔法庭反馈。
坂仔法庭当即向平和县人民法院汇报,并与乡党委、政府磋商。“村委会是最基础的基层治理组织,案件虽然是小案,但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坚决不能就案办案,要一揽子解决这批潜在纠纷,乡综治中心与法庭要密切配合,务必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之后,坂仔法庭和国强乡综治中心再次组织调解,围绕陈某与村委会之间的争议焦点,从法理、情理、诚信等不同角度进行释法说理。
“这笔钱肯定跑不了的,无论多久都会帮你追回,但村里经济情况比较困难,希望你能理解。”“能理解,只要能在近期给我支付全部借款,我愿意放弃利息。”
……
经过多次沟通协调,陈某最终同意放弃利息,村委会也承诺在一个月内支付全部借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官作出了司法确认。
万事只怕开头难,有了陈某的调解方案作为参考,解决其他16名村民的借款纠纷有了参照。今年10月31日,国强乡召开协调会,坂仔法庭法官及综治中心调解员为到场的村民和村委会制作了调解协议,并办理相应领款手续。
“我们庭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走下法台,走入田间,让基层纠纷在前端就化解掉。”据坂仔法庭法官蔡伟君介绍,该庭注重从纠纷源头发力,健全矛盾纠纷分层过滤机制,聘请综治中心专职调解员驻庭调解,构建了“综治中心+调解组织+法院”的矛盾纠纷前端治理格局。
今年以来,国强乡已通过非诉方式共化解矛盾纠纷334起,化解成功率达97%。
(本报记者 黄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