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雷”,让社矫监管无盲区

2021-07-28 15:09:41 来源: 福建法治报

古田县构建部门联动机制保障社区矫正无缝衔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8日讯 社区矫正对象林某某因未经审批私自外出,在某宾馆登记入住。公安机关通过定期协查发现林某某“不假外出”行为后,将情况书面通报至司法局。最终,林某某被司法局给予书面警告。

这是古田县开展“扫雷”专项行动以来,通过部门联动发现社矫对象“不假外出”行为的一个普通案例。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在古田县委政法委牵头下,古田县司法局联合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扫雷”专项行动合力,构建起“共同联动、齐抓共管、衔接顺畅、配合高效”的社区矫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协作长效机制。

日前,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九指导组司法行政专班在古田县司法局督查过程中,通过林某某的案例,对该县“扫雷”专项行动举措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并提出相应指导意见。

信息共享

多手段核查信息

“每月初,县司法局准时将当月所有在册社矫人员的详细信息报送到我们检察院,以实现社矫人员信息的实时共享,加强联动监管。”古田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扫雷”专项行动主要依托公安部门先进的技术手段,每月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的乘坐客车、高铁(动车及火车)或者飞机以及在外入住酒店等相关记录,公安机关及时将协查情况书面通报司法局。根据公安机关协查反馈的信息,司法局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对违规的社区矫正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惩戒。

古田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联动机制最重要的一点,即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多部门建立健全了社区矫正对象人员信息协查交换机制,实现社区矫正对象信息数据动态共享。

开展“扫雷”专项行动以来,古田法院及时与县司法局做好社区矫正法律文书和社矫人员的衔接工作;古田县司法局每月定期向县检察院通报在册社矫人员信息;乡镇(街道)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建立日常协作机制,每月定期相互通报社矫人员有关情况;公安部门在发现社矫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或被行政拘留、采取强制措施的现象后,及时通报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

协作核查

掌握“八小时外”行踪

过去,社区矫正机构只能通过常规手段进行日常监管。工作人员八小时工作外的时间,定位手机人机分离或轨迹偏差等情况,是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的一块“盲区”。导致个别社区矫正对象心存侥幸违反规定私自外出,甚至可能在县域外实施重新违法犯罪的情况。

为了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这一特殊群体进行24小时有效实时监管,古田县公、检、法、司四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协作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将“扫雷”行动制度化。

根据方案,古田县公安局根据县司法局提供的社区矫正对象花名册,指定专人每半月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信息核查,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县司法局。县司法局则对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按照有关奖惩规定,视情采取书面警告、提请治安处罚或撤销缓刑等措施。

2018年5月,古田县社矫局从公安机关核查到社区矫正对象郑某有乘坐高铁外出古田县域的记录后,随即对郑某展开调查,郑某仍矢口否认。古田县社矫局向郑某出示从古田北站派出所调来郑某购买车票、出入古田高铁站视频等证据,郑某最终承认了私自外出的违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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