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检察院与一名残疾老乡的故事

2021-03-02 10:47:46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瘫痪病人陷入困境之后……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日讯 “如果有困难就联系我们,我们一定为你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日前,寿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晖带着慰问金、慰问品及防疫用品再次来到叶某龙家,探望瘫痪在床的叶某龙。

“没有检察院我们也没有现在的生活,这么多年来,感谢你们年年都来看望阿龙。”叶某龙的母亲感激地说。

故事要从1998年说起,寿宁县大安乡一村民叶某龙搭乘同村陈某所驾驶的柴三机时发生事故,造成叶某龙高位截瘫,二十年来,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

作为家中顶梁柱的叶某龙丧失了劳动能力,一家人从此断了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雪上加霜的是,赔偿问题一直悬而未决。

2013年6月,寿宁县检察院在大安乡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中,接到了大安乡村民叶某章的控告,称其子叶某龙于1998年乘坐由陈某驾驶的柴三机,途中发生翻车事故造成叶某龙高位截瘫,卧病在床,陈某至今未履行赔偿责任。虽然寿宁县人大、公安、残联等部门曾多次给予了人道救助,但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

寿宁县检察院详细了解案情后,对该案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负责处理,并联合公安局、大安乡政府等多方力量,以检察联络点为平台,从做好陈某亲属、朋友的思想工作入手,促成双方进行多次协商。在寿宁县检察院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陈某赔偿叶某龙15万元人民币,分两次交付,双方共同朋友叶某弟也表示会支付叶某龙慰问金5万元。

至此,一起长达十五年的旧案得到了平息,但故事并没有结束。2013年以来,寿宁县检察院始终关心着叶某龙,逢年过节带着慰问品、慰问金走进其家中,询问他的近况,叮嘱他保重身体,鼓励他用积极向上的心态面对生活。

“古语说的好,爱民如伤。有的群众有困难疾苦,我们检察工作中发现了,就不能不管。你要能感受他们的无助,你就会去做,哪怕是一点点的工作。”

(本报记者 王淇锋 通讯员 陆玮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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