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与福州市晋安区司法局举行合作共建签约仪式

2020-12-04 10:40:35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4日讯 12日2日,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与福州市晋安区司法局合作共建签约仪式在训练总队会议室举行。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林德明,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林革,福州市晋安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振新、晋安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叶友锋等领导出席仪式。签约仪式由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张福金主持。“合作共建”旨在充分发挥双方资源优势,通过“联学、联建、联创”来提升双方的各项工作水平,推动双方实现互利共嬴,在更高起点实现更快发展的应有之举。

活动中,林革总队长、叶友锋局长代表各自单位作发言,双方签署合作共建协议,林革总队长为晋安区司法局干部颁布兼职教官聘书,叶友锋局长为训练总队公职律师团成员颁发特邀调解员聘书,训练总队授予晋安区司法局“福建省教育援助协会红苹果公益晋安区社会力量帮扶基地”牌匾以及“爱心帮扶志愿队”旗帜,晋安区司法局向训练总队授予“福州市晋安区法律援助中心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法律援助工作站”牌匾。

根据合作共建协议,“合作共建”活动将通过“党团共建、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调解工作室建设、志愿者建设、基地建设、科研合作”等八项内容开展相关工作,以提升双方工作成效。

在见证双方签约后,林德明副厅长指出,双方合作共建要坚持“首题必政治”,注重发挥党建工作牵头把总作用,通过资源的共享共建来提升双方的党建工作水平;即使双方领导班子更新换代,也要继续合作下去,要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思想,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双方要努力深化业务合作,以理论来确保实务操作的规范性,以实务操作经验来提升理论的科学性,最终实现双方业务能力和水平质的提升;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双方要发挥作用,产生积极的社会效益,早日结出丰硕的成果。

(记者 刘志雄)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