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梅列区检察院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违法行为

2020-12-01 14:38:23 来源: 福建法治报

所谓“60万元债务纠纷”原来是假的!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日讯 不久前,三明市梅列区检察院依法监督的一起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案件经法院再审改判,判决撤销原民事调解书,驳回虚假诉讼原告的诉讼请求。这是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作为所办理的一起虚假诉讼典型案例。

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对借款事实和利息约定均无争议,法院经调解确认刘某钰尚欠刘某清借款本金60万元,支付利息35.7万元,且刘某清有权对刘某钰提供抵押的房产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享有相应的优先债权。随后,刘某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除刘某清外,刘某钰夫妇还欠银行、陈某庚、陈某芳、张某极、吴某宏、关某宝等人钱款,且银行为刘某钰房产的第一抵押权人。最终,被执行人刘某钰被处置后,优先清偿银行的第一优先债权,再由债权人刘某清对上述房产享有二次抵押权利,导致债权人陈某庚、陈某芳、张某极、吴某宏、关某宝等5人在此次分配方案中实际上已无款可分。

然而,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刘某清和刘某钰民间借贷一案立、审异常迅速和顺利,双方“当事人”对事实无争议、对举证无异议、庭审无实质对抗、以调解快速结案且均不上诉,执行异常顺利,符合虚假诉讼行为的多项表征。

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案双方当事人为姐妹关系,刘某清曾向刘某钰夫妇转账共计565670元,随后刘某钰夫妇账户陆续转回刘某清账户的交易金额达473360元,双方资金往来总额差仅92310元,与刘某清诉讼请求的60万元银行转账借款本金差额巨大。该院遂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再审建议,启动再审后改判。

虚假诉讼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近年来,梅列区检察院坚持把监督民事虚假诉讼作为强化检察监督的突破口,聚焦民间借贷纠纷等重点领域,积极强化内部协作配合和外部协调,有效破解办理虚假诉讼案件中沟通不畅、调查取证难等基础性问题,对虚假诉讼行为精准、全链条打击,确保监督效果最大化。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执行监督案件6件,支持起诉案件6件,发出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件。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黄元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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