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挽救的,一个也不能少”

2020-12-01 14:37:04 来源: 福建法治报

三明市梅列区检察院未检工作有特色更有温度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日讯 “检察官,您好,我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过几天就要去上学了,我和父亲想给您送一面锦旗,谢谢您的教导!”今年9月,三明市梅列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检察官收到了小天(化名)发来的喜讯。

记忆回放到2019年6月16日晚,正在读高二的17岁在校生小天,因为他人之间的矛盾,而在校园周边参与了聚众斗殴,所幸无人伤亡。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梅列区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立即对小天的家庭情况、在校表现等方面进行了社会调查。检察官们通过走访、面谈等方式,得知小天既往无恶习、无违法记录、在校表现也好,且小天对自己一时冲动犯下的错误更是悔恨不已,正在努力准备高考。检察官随即落实法定程序,从快从速办理。

最终,梅列区检察院综合全案情况,依法对小天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决定对其犯罪记录进行封存,不影响其将来的升学和就业。在宣布不起诉决定时,检察官还对小天进行了心理疏导,鼓励其负重向前、努力奋斗。此后,检察官还多次与小天的父亲、班主任老师联系,关注其表现。如今,小天终于被某高校录取。

法律是冰冷的,但司法是有温度的。梅列区检察院始终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理念,始于办案但不止于办案,让“检察蓝”成为护佑未成年人一路成长的那抹靓丽色彩。“教育、感化、挽救不是检察机关的空话,能挽救的,一个也不能少。对于涉罪错未成年人而言,在关键的时候拉一把,也许就能把他从黑暗带回光明。”承办检察官表示。

近年来,梅列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特点、主要特征,有针对性地采取宣传、教育、帮教、挽救等措施,努力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水平,截至目前已帮教涉案未成年人25人,其中11人经观护帮教后重新就业或继续就学。同时,在三明市实验中学、三明市第八中学、三明市第六中学、梅列区团区委等地共建立4个观护、帮教基地,依托基地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并利用司法社工开展更加专业化的帮教及心理辅导、行为矫治。

此外,该院还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在党委领导下,积极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体系,促进形成罪错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长效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围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长期性工作,充分利用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平台,针对不同学校的学生、教育特点,运用法治讲座、趣味活动、检察自媒体等方式,有的放矢地开展校园法治工作。利用“12·5”宪法日等特殊纪念日期,适时开展送法进社区,加强对社会闲散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高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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