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子女由谁抚养 《民法典》明确:已满8周岁子女有话语权

2020-09-09 15:23:41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9日讯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该由孩子自己选择,还是父母决定?法院会如何判决抚养权的归属?对此,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基础上进行了完善和补充。近日,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法官通过该院审理的一起案例,为大家解读《民法典》中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的规定。

小肖与小柯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于2011年生育一女取名小花(化名)。2016年,小花被诊断为I型糖尿病,现跟随小肖生活并由其照顾。

2020年4月,小肖以二人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泉港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并要求抚养婚生女小花。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依法征询婚生女小花的抚养意见,其表示:欲跟随母亲小肖一起生活。

经审理,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后感情纠纷已久,已无和好可能,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对小肖的离婚请求予以支持。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等方面出发,考虑小花的抚养意见以及其目前跟随小肖生活的实际情况,婚生女小花由小肖抚养为宜,故判决婚生女小花由小肖抚养,小柯应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法官说“典”

上述案例案情虽简单

但涉及到《民法典》关于抚养权规定的几个问题:

问题一>>>

问:小花年仅9岁,其抚养意见能否作为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的依据?

答:可以。《民法典》新增了已满八周岁子女有话语权的规定,明确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思。本案中,小花已年满8周岁,具有一定的自主意识和认知能力,抚养权的确定与其权益密切相关,故在判决抚养权时应当充分尊重其抚养意见。

问题二>>>

问: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依照何种原则?考察哪些因素?

答:《民法典》明确规定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与婚姻法相比,《民法典》对“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予以了明文规定,是对该原则的进一步强调和充分体现。

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往往会从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以本案为例,小花患有糖尿病且现跟随小肖生活并由其照顾,小花也明确表示其愿跟随母亲小肖生活,相比之下,由小肖获得抚养权更有利于小花的健康成长,故婚生女小花由小肖抚养为宜。

问题三>>>

问:《民法典》关于子女抚养权的规定还有其他新的变化吗?

答:《民法典》还明确规定了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将“哺乳期内”变更为更加明确的“不满两周岁”,避免了因哺乳期定义不明确而引发的争议,使得该规定更具有可操作性。

法官后语

《民法典》新增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该新增条款更加充分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体现出婚姻家庭制度的保护原则,即保护女方、未成年人、老人、残疾人等弱势一方的权益。

父母离婚本已对孩子造成伤害,双方需要尽力去减少对孩子成长的影响。因此,在抚养权归属的问题上,应当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听从孩子的意愿,而不是把自己的情感强加在孩子身上。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叶绿萱 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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