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盗窃雇主财物 无德保姆获刑 10年

2020-09-08 12:40:13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8日讯 近日,厦门海沧法院审理判决了一起“保姆大盗”盗窃案,一女子盗窃雇主家30多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小学文化的蔡某曾在厦门市某家政公司工作,在担任保姆期间,看到雇主放在家里的现金和首饰等物品,便起了贪念,多次实施偷盗行为。

据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6月,蔡某在海沧区A小区雇主B家担任保姆期间,盗走雇主B放在家中衣帽间内的菲拉格慕牌皮带一条。同年9月,蔡某在海沧区C小区雇主D家担任保姆期间,盗走雇主D放在家中卧室内的现金人民币20000元;离职后又独自潜入海沧区C小区,使用先前配好的钥匙进入D家盗窃现金人民币1000元。同年10月,蔡某伙同丈夫邓某,由邓某驾驶摩托车搭载蔡某来到海沧区C小区。邓某在小区外等候,蔡某乔装潜入小区,使用先前配好的钥匙再次进入之前的雇主D家盗窃现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及黄金戒指、黄金项链、钻石戒指等若干首饰,得手后搭乘邓某摩托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被盗黄金戒指、钻石戒指、黄金项链等合计价值人民币两万余元。

法院认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可估价值共计人民币三十余万元;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蔡某盗窃他人财物,可估价值共计人民币三十余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均属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被告人蔡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邓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记者 余晶 通讯员 蒋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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