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首例恢复生态公益林地立地条件执行案执结

2020-09-08 12:37:34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8日讯 近日, 南平市首例恢复被损坏生态公益林地立地条件执行案由光泽法院执结完毕。验收当日,光泽法院委托林业工程师到现场就林地立地条件恢复情况进行专业勘测,并邀请公益诉讼起诉人光泽县检察院到场监督。

2014年至2016年,官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在某山场内,先后雇钩机、铲车挖掘山体、填高山窠、平整林地,并修建了水泥排水沟、蓄水池,后林业站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并报案。经鉴定,官某挖掘、填高、平整的山场位于光泽县鸾凤乡某国家级水源涵养林,面积合计11.35亩。

在综合其他量刑情节后,2019年8月光泽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处罚金人民币23000元;并要求官某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按照司法鉴定意见的规范要求,对毁坏公益林地进行客土覆盖,客土厚度需达到60厘米以上,客土质量需达到三类土以上标准,恢复被其毁坏的生态公益林地立地条件。

在限定期限内官某进行了客土覆盖,但经委托测量,现场客土厚度尚未达标,且部分区域未全面客土覆盖。光泽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将该案移送执行。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执行局一边督促官某加强对已恢复部分的客土管理,避免因雨水冲刷等使公益林地客土再次流失损坏。另一边克服疫情带来的困难,协助官某多方联系县内复工工地,寻找优质土源。

验收当日,经林业工程师现场勘测,该案所涉山场符合造林绿化用地标准。被损坏生态公益林地立地条件修复情况达到判决要求,该案圆满执结。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张莉 张厚平 胡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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