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多部门携手检查验收生态修复工作

2018-06-22 10:19:36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2日讯  日前,福安市检察院联合该市法院、公安局、林业局等部门对社区服刑人员兰某弟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情况进行验收检查。

据了解,兰某弟因犯非法占用农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为了弥补自己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兰某弟与有关部门签订了生态环境修复的协议,并积极履行补植复绿义务。基于此案的特殊性,福安市检察院对其生态修复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深入实地验收检查。经验收,兰某弟在社矫期间共补植复绿近70亩, 种植杉树苗1.2万株,成活率达96%,符合造林要求,已完成其法定义务。

将生态修复纳入社区矫正考核范畴,是福安市检察院为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加强生态修复与社区矫正有效衔接的意见》积极拓展刑事执行检察内容的有益探索。检查验收工作的开展,不仅能有效监督社区服刑人员积极履行法定义务,提升矫正效果,同时能够更好地达到法律教育宣传与生态修复的有机结合,有效提高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杨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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