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身份办假证 无知男子领刑罚

2018-04-25 09:29:52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5日讯  因驾驶证被吊销,男子林某出行不便,于是办了假证开车上路。近日,林某因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没收假驾驶证。

2014年,林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机关吊销,并且根据法律规定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015年3月,林某看到路边墙上张贴的“办证小广告”,为了方便驾驶,林某就打起采取伪造驾驶证的办法逃避检查的主意。林某根据小广告上的电话联系制假的人员,向制假人员提供其姐夫刘某某的驾驶人信息和其本人的照片,要求制假人员为其伪造一本机动车驾驶证。林某收到制作的假证后,就一直使用伪造的“刘某某”驾驶证驾驶车辆,今年1月23日,林某驾驶小车因超速驾驶被高速交警拦下盘查时,被发现其出示的驾驶证为伪造。

近日,三明市梅列区检察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对林某提起公诉。该案诉至法院后,在法庭辩论阶段,林某辩称,自己只不过是办了一本假证使用,根本没有产生严重后果。检察官现场对其进行普法,告知其伪造身份证件罪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属于行为犯罪,一旦实施这种行为就触犯了法律,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林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没收假驾驶证。

(肖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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