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法援中心致力提升受援群众法治获得感

2018-01-22 10:14:07 来源: 福建法治报

“三个不”为贫弱者撑起一片晴空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2日讯   “弱势群体,一个不落下;办理案件,一件不马虎;协调沟通,一个不走过场。”1月17日,面对记者采访,福安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表示,近年来,该中心把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探索工作新模式,积极为贫弱群体排忧解难,有力提升受援群众法治获得感。

弱势群体  一个不落下

随着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和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弱势群体遇到困难时,都会寻求法律途径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福安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介绍,为了帮助城乡弱势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中心对法律援助工作提档升级,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让弱势群体求助有门、维权有路,真正做到一个不落下。

福安某电机厂拖欠47名农民工工资案件,因系群体性劳动纠纷,涉案人数众多,关系到数十个家庭的生计,引起福安市法援中心的高度重视,在受理该案后及时指派援助律师承办案件。承办律师积极了解相关案件事实,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和办案技巧,分析现有证据和仲裁策略,依法引导农民工收集证据。在仲裁庭审过程中,律师通过摆事实、出证据及严谨的法律分析、论证,使农民工的主张依法得到支持,由仲裁委裁决该电机厂支付47名农民工劳动报酬357434元。此后,律师又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督促该电机厂依法履行生效裁决,最终使该案得到圆满解决,获得了广泛好评。

据统计,该中心2017年共受理援助案件413件、受援人员411人,受理民事案件为受援对象挽回经济损失1781.09万元。

办理案件  一件不马虎

“我中心对受理援助案件要求承办人员必须做到‘三个认真’,一件都不能马虎。”福安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说。

据介绍,首先是认真接待受理。对所有申请援助的人员,做到热情接待,给一杯清茶、让一张凳子,认真听取他们对案件的陈述,细致解答,使他们深切感受到政府的关心和温暖;其次是认真调查取证。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始终坚持认真负责,不敷衍了事,在庭前认真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为维护受援人员的合法权益奠定坚实的基础;再者即认真出庭代理。中心所受理的每起法律援助案件,不仅要求承办人员做好调查取证工作,而且认真做好出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有理有据有节地依法维护受援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法律公平公正。

2017年以来,该中心指派的案件办理过程中,未发现有受援当事人提出不满和投诉。同时,民事案件的胜诉率达92.8%;而在办理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的辩护观点全部或大部分被法院采纳的占办理刑案总数的84%,极大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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