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不登记 两名房东被罚款

2017-08-04 09:48:35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4日讯   房屋出租后,就没自己什么事了?近日,因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连城县公安局依法 对2人进行罚款处罚。

7月14日10时许,该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莲峰镇姚坪村的张某将房子出租给他人居 住,却一直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民警对其进行严肃的教育,并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同日,民警发现张某的邻居李某也有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嫌疑。调查取证后,警方依法对其 进行罚款处罚。

(张涵珏 林清香 林基澎)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