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区书坊司法所三措并举保障调解协议履行

2017-08-02 16:38:58 来源: 福建法治报

日前,建阳区书坊司法所将3万元工伤赔偿费交给了当事人吴某。据悉,吴某在某山场进行砍伐作业时,不慎受伤。7月27日经调解,吴某与该山场及砍伐队达成调解协议,山场及砍伐队赔偿给吴某误工、营养等费用共计3万元,并约定三天内以转帐的方式付给吴某。到了约定期限,吴某却还没收到赔偿款。得知情况后,书坊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与相关当事人进行联系,强调了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最后山场及砍伐队代理人取出3万元现金,由司法所所长亲手把这笔钱交到当事人吴某的手上。

为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工作公信力,建阳区书坊司法所采取三项措施保障人民调解协议得到确实履行,较好的维护了人民调解的权威性。

一是事前告知。

调解员在调处每起纠纷前均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协议一旦签订所产生的法律效力;

二是及时回访

。调解员在调解协议签署后及时向矛盾纠纷当事人进行电话或实地回访,了解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司法所对既拒不履行调解协议又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调解协议的当事人进行教育和警告,督促履行;

三是司法确认。

对于标的额较大或履行期限较长的调解协议,调解员会建议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保障人民调解协议充分履行。

(书坊司法所叶乃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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