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国林改第一村出发
看武平县如何将绿色改革进行到底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5日讯 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在低矮残破的茅屋里签下“生死状”,开创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先河。当年,小岗村粮食大丰收。同样是吃螃蟹的人,2001年12月30日,武平县捷文村村民李桂林拿到全国第一本新版林权证,揭开了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策源地”的林改之路。上无先例,下谋发展,面对诸多难题,武平县如何将绿色改革进行到底?
武平县人民法院为无讼林区村授牌
武平县大力发展林下种植基地 (李国潮 摄)
山林是集体的,
不砍树拿什么填饱肚?
“捷文村出大事啦!”1993年,武平县万安镇捷文村10名村民因为盗伐林木被当地森林公安抓获。其中7人被判刑罚款,不少村民四处躲藏,顿时成了轰动性的消息。放眼武平,林区乱砍滥伐的现象屡禁不绝,县委、县政府按下葫芦浮起瓢,难以根治。“问题到了非治不可的程度!”当地一位老干部告诉记者。
和土地改革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历了分山到户到山林入社统一经营的“分分合合”,再到改革开放初期的林业“三定”——划定自留山、稳定山权林权、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即稳定85%林权为集体所有;划定15%为林农自留;确定集体林要由村集体所有,村民负责划片管护。
“一年到头没分到几元现钱,靠山吃山,只能到公家山林砍几棵卖了换钱,不然怎么填饱肚子?”面对盗伐林木村民的“振振有词”,时任村主任的钟泰福(现任村支书)也十分无奈。“当时采取的是计划经济的办法,由当地林业局统购统销,每年村里的采伐指标有限,收入一部分作为村集体收入,实际分到村民手里的十分有限。”钟泰福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村子林多地少,有164户632人,山林2万多亩,每年采伐指标几百立方米不到,只有正好采伐到村民责任区的林木,他才可以得到每立方米7元的管护费。收益少,责任大,林区的防火防虫费工费时,监守自盗的违法现象也不少,甚至出现着火时村干部喊破嗓子找人的情况。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沿海和林区的群众收入差距逐步拉大,不少村民抱着青山绿水受穷的想法举家到沿海打工。如此一来,集体林地缺乏人手管护,乱砍滥伐的现象也因此增多。宝贵的林业资源成了捷文村等林区村镇奔小康的最大阻碍,林业产权问题和村民谋生的欲望矛盾日益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