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里上演“狸猫换太子”
厦门某公司经理欲通过考研提高素质,无奈英语水平太差心里没底,便想到让公司一英语专业的下属替考。伪造身份证后,下属进入考场淡定答题,但很快就被监考人员发现——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8日讯 代替考试破坏了社会公平秩序和诚信体系,令人深恶痛绝。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设立代替考试罪,替考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仍有人无视法律,明知故犯,甚至淡定从容地找人替考、帮人代考,同一公司上下级关系的张某某和熊某某就是这样明目张胆的人。近日,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以涉嫌伪造身份证件罪依法对张某某、熊某某提起公诉。
经理考研让下属替考
张某某是厦门某公司经理,虽然是经理,但张某某还是想让自己的素质能有所提升。于是,张某某报名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张某某报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总共考两门,一门是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一门是英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张某某觉得自己还行,应该可以考个好成绩。但是对英语这一门,张某某心里没底,因为他英语一直就很差。
“要不找个人替自己考吧!”张某某心想,“找下属熊某某,他可是英语专业毕业的。”
说干就干,2016年10月中旬,张某某找到下属熊某某说:“兄弟,我想考研究生,可是英语实在不行,你看能不能帮帮我,替我考一下!”
“好的,经理。”熊某某一看是领导相求,自己又是英语专业的,很爽快地答应了。
过了几天,张某某觉得自己业务繁忙,也没有多少心思静下心来准备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的考试。既然英语让熊某某替自己考,那倒不如把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这一门也让熊某某替算了。
张某某再次找到熊某某,让熊某某一并替自己参加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的考试。熊某某觉得自己都替领导考英语了,再替考一门也没什么。于是,再次答应了。
“你比我瘦,明显不一样,你跟这个QQ号联系,用我的信息和你的照片做一张假身份证。”张某某给了熊某某一个QQ号,让熊某某去弄一张伪造身份证,用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伪造的身份证上相片是熊某某,其他信息都是张某某的身份信息。
替考途中身份被怀疑
2016年12月23日,张某某和熊某某俩人一起到了莆田。
12月24日上午,也就是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开考的日子。熊某某按照准考证上的信息到了莆田某中学考场,准备替张某某考第一科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进入考场前,熊某某听到考场播放的广播有说到违纪的相关规定,熊某某也在准考证上看到代替他人考试所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内容,但他并没有当一回事。
当天上午8时20分许,熊某某带着张某某的准考证和伪造身份证走进第039考场。考场的两名监考人员对熊某某的身份进行核对时,其中一名监考人员对熊某某说:“准考证上的头像与身份证上的头像、还有你本人不像。” “准考证上的照片有点失真了!”熊某某淡定地解释。
或许一时也没办法判定熊某某讲的话是真还是假,这名监考人员还是严肃地说了句:“有替考的同学现在出考场还来得及。”
熊某某心存侥幸,没把监考人员的话听进去,而是径直走进考场,坐在座位上准备开始考试。
8时30分,开考铃声响起,熊某某很从容地在考生信息上填张某某的名字、考生编号、报考学校。过了一会儿,监考人员拿了一张考生签到表给熊某某签,熊某某也是签上了张某某的名字,之后便开始作答。
开考后十几分钟左右,一名考场巡考人员过来再次核对熊某某的身份,拿着熊某某伪造的身份证,叫熊某某抬头让其看一下,然后把熊某某的伪造身份证收走了。
熊某某当时心想巡考人员没叫他不要考试,就继续作答。
11时30分,考试结束的铃声响起。熊某某满心欢喜准备交卷离开时,两名监考人员却让熊某某先留下,叫他待会儿去备考室拿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