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津津:巾帼尖兵亦柔情

2017-03-30 10:50:28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30日讯  文静端庄、笑靥如花……初见她,你有可能为她贴上这样的标签。而公诉席上的她,镇定自若,从容不迫,显示出了与其年龄不相称的成熟与干练。“巾帼不让须眉”——这句话用在厦门市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员李津津身上恰如其分。

自2003年从检13年以来,李津津始终怀着对公诉工作的强烈热爱,认真履行公诉职能,不断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的办案方式,为公诉工作及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做出了贡献。她先后获得“市三八红旗手”“优秀青少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面对案件,李津津有着一种强烈的使命感。“80后”的她,已办理各类案件共计170多件360人,包括黄某某纵火案等多起有着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有90件180人。

陈某自2014年7月以来受“阿海”雇佣,长期为“阿海”组织越南人偷越国境至厦门某科技有限公司务工提供帮助,并领取报酬。2014年10月,厦门市公安局开展“三非”外国人集中清查行动中,在务工场所将陈某当场抓获。李津津多次与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探讨,通过引导调整侦查思路,对具有组织特征的证据进行收集和固定,使该案证据体系有了突破,最终该案得以准确认定,对公安机关侦办类似案件起了示范作用。针对办理该案中发现的问题,厦门市检察院向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一份《检察建议》,要求该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所辖企业用工问题进行全面排查。

在领导眼里,她是一个勤奋、专注的人;在同事眼里,她是一个永远散发着正能量、面带笑容有大爱的人。面对群众,李津津更多的是悲悯心。2015年1月29日,厦门市厦港街道巡司顶巷发生一起相约自杀事件,造成一名成年女子和一名6岁儿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他们真是太极端了,当时还有很多办法解决,并不需要走到这条路,太遗憾了。”作为两个孩子妈妈的李津津,至今谈起这个案件,内心还是久久难以平静。

王某与妻子黄某共同经营一家公司,育有两个孩子,一个6岁,一个2岁,黄某的母亲帮着照看孩子,原本一家人生活得其乐融融。不料2014年7月以来,因公司经营不善负债累累,再加上亲戚矛盾及妻子黄某身体等原因,王某逐渐产生悲观厌世情绪。他与本就患有抑郁症的妻子黄某商议后,决意带着两个孩子和黄某的母亲一起烧炭自杀,结果造成黄某的母亲与6岁的孩子死亡。

作为这起案件的公诉检察官,多年从事未检工作的李津津,对未成年人有着一种自然的责任感。审查案件了解始末之后,她想的最多是:这个2岁的孩子怎么办?由谁来监护?刚自杀过又有严重抑郁症的黄某还适合当监护人吗?

李津津找来心理咨询师给黄某做了心理疏导,并多次与黄某约谈;多次前往民政局、救助站,咨询相关事宜该如何妥善处理;最后联合厦门市法院、民政局落实了孩子的监护问题。法院判决当天,福利院院长把孩子接到福利院临时监护。看见孩子的姑姑从北京赶来,李津津又跟法官一起做她的工作,最后,孩子的姑姑终于同意做孩子的监护人。

“这个案件中,让我最感动的是她对未成年人的爱心和高度责任感。”公诉二处同事如此评价李津津。

(本报记者 余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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