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错12亿元”引发的法律问题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3日讯 “银行错打12亿元,他返还获200元和烟。”1月18日的这条新闻,百度已经收录数万个,吃个早饭的时间,仅在一个网页上就引发了3万人留言讨论……
据悉,1月15日,刘先生到湖南长沙望城区步行街上的农商银行开卡,不久便接到银行通知说误给他打了12亿元,希望刘先生立刻回银行进行处理。银行解释说他们不小心入错账,将卡号当成了转账金额,造成转账错误。
这个报道一出来就打开了无数网友的脑洞,大家纷纷在各大网站相关报道下跟帖评论,想法也是天马行空,下面摘取了一些网友们的评论:
网友评论
◆关机。等银行找到了你,再把钱还给银行。因为这些钱在银行一年的利息:1212405260元×3.3%=40009373元。一天的利息:40009373÷365=109614元。每小时的利息:109614÷24=4567元。所以,拖得越久赚得越多。
◆每一位在基层的柜员,每天业务量少则六七十笔,多则达一百笔……真希望大家也能体谅这位柜员。在银行工作不是大家想象那般轻松,尊重也是相互的,没有谁在工作中是不出错的。
◆离柜概不负责!我凭运气得来的钱为啥要还……
◆人生就是这么跌宕起伏!
从评论中可以看出,不少网友已经深陷12亿元天上掉钱的幻想中,纷纷对如何使用这笔巨款“献言献策”。但是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小编立马敏锐地想到这一报道是否涉及到法律专业问题,那么问题来了!——这钱到底该不该还?还的依据是什么?
为此,小编查阅了相关案例:
银行失误多打款到他人卡
造成百万元损失由谁承担?
赵某是一位村民,按照规定,政府给予其安居富民工程住房款补助50800元。由于自己在负责打款的银行名下有贷款,于是他借用了同村王某的银行卡,让银行工作人员将补偿款打入王某的卡中。
由于银行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输错数字,向卡内多打了1000多万元。赵某发现后却没及时退回银行,取出了4万元后将卡给了弟弟赵某利。赵某利拿上卡后在短短4天内消费了137万余元。银行发现后立即报警,并将俩兄弟及王某诉至法院。王某觉得自己很无辜,这样的错自己怎么也要承担责任?那么,他该承担责任吗?
办案法官认为,没有合法根据占有他人财产而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在该案中,赵某是借记卡实际持有人及卡内合法金额的所有人,应当有保管好该借记卡的义务。但其明知银行多打款进卡后,没及时退回,反而又将卡交给弟弟赵某利。致使赵某利又取走卡内现金137万余元。赵某、赵某利作为借记卡的持有人没有合法的根据,或占有或使用银行多汇入卡内资金的行为已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款应当向银行返还。故银行要求被告赵某、赵某利返还不当得利款137万余元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王某在本案中并没有实际持有和使用借记卡,其不具备不当得利的法定条件,故不承担民事责任。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赵某和赵某利向银行返还不当得利137万余元,王某不承担责任。
(案例来源于网络)